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厌恶文学里把一切美好致敬给初恋,越发把 “初恋” 冠以 “白月光” 之名,让爱情死去。你可以给他糜烂的身体、肆意的灵魂,但那不是你自由意识的沉沦,不是你就此打住的青春。要明白,“初恋” 只是被时间标记的一段感情而已,且没有资格与 “结尾” 的感情同日而语,未来总会代替过往与君同行。
端午附近此文发过一回,某些原因撤回了,现稍作修改与知友们共享,过往未来皆坦荡,总想写点什么证明自己也走过这人世一遭。那段初恋的回忆,虽然充满了甜蜜和苦涩,但却成为了我生命中最珍贵的财富。它让我学会了成长,学会了珍惜,也让我明白了爱情的复杂和无奈。也许,这就是人生的魅力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