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杳回村了。
消息如同煮沸的水传开,三水村炸开了锅。
之前村里有传言,那孩子天生孤星,克死亲妈,又克死奶奶王倩倩。
后来就神出鬼没的,经常不在村里。
去年的时候还有人来村里经常打听她的去向。
不过那时候他们提前被打了招呼,还收了好处,就一口说她一直在村里。
结果哎,她神神秘秘不回来,还第一个在村里修了小洋楼。
现在那房子都是村里最漂亮豪华的。
定期还有人来打扫卫生,他们路过看着都羡慕不已。
直到后来听说她妈妈是某个豪门的千金小姐,家里非常有钱。
村里的年轻人也有与时俱进的,说在电视上看到过她,听说还是个医生呢。
很了不起。
唐杳没睡多久,一看时间还没五点,薄暮时不在身边。
她躺了一会儿,认真倾听周围的声音。
山林里传来鸟叫声,应该有好几种鸟,特别悦耳。
楼下有男人的声音,是余火的。
唐杳给薄暮时打电话,很快他就出现在自己面前。
伺候她起床。
给她穿好衣服,抱着她坐在轮椅上。
唐杳难得矫情一下:“天天这样照顾我,会不会烦?”
“怎么会烦,我只觉得,能被杳杳需要,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这样,他
会觉得自己有价值。
想做她的靠山,把温柔和深情,都给她。
唐杳下楼,发现家里大变样。
之前简单的装修,多了很多摆件,桌子上有格调的格子桌布,上面摆放着玻璃花瓶,插着几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和百合。
还有精致的果盘。
旁边的架子上多了很多摆件,有白菜、檀香木的雕刻,可爱的招财猫。
温馨又精致。
“好看。”
“随便布置的。”
“你布置的?”
薄暮时:“适当给了些建议。”
“不像你的风格。”
“以前是觉得房子就是房子,现在却觉得,那是家。”
人,对待房子和家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以前觉得黑白简约风很不错,大气简单,现在却觉得,还是温馨点好。
看着就舒服。
唐杳兴致勃勃转了一圈,看到客房余火还在收拾,吩咐人换了窗帘。
“少夫人,今天有些人想见你,说是你的叔叔伯伯。”
“他们人呢?”
“知道你在睡觉,就先回去了。”
主要是进来坐着,薄暮时气场太强大,又不会主动说话,压迫力十足。
他们待着觉得压抑,就自发走了。
唐杳对这些堂叔堂伯并不熟,也没多少热情,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她不自觉看向薄暮时。
薄暮时:“我给你
做。”
余火:“还是我来吧。”
薄暮时毫不留情打击:“你做的太难吃了。”
余火:“……”
好吧,他承认自己做的饭菜一般般,但能吃啊。
兄弟些也说不错。
不对,大少爷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直到余火看到薄暮时那么一个大男人,带着粉色的佩奇围裙,洗菜切菜、起锅烧油,傻眼了。
好熟练啊。
感觉比他厨艺还好的样子。
什么时候学会的。
唐杳倒是见怪不怪。
之前薄暮时照着手机视频做饭她已经见过了,现在有进步,不需要教程了。
余火:“大少爷,这量是不是少了些?”
“够了。”
“七八个人呢。”
“怎么,你还想我做给你吃?”薄暮时凉凉地看过来,黑眸锐利。
余火:“……”
明白了。
他不配。
可是这乡下,他和兄弟们怎么办?
“你不是会吗,自己做。”
一伙人吃两锅饭,这不好。
算了,没什么不好,食材钱不用自己出。
薄暮时端上三菜一汤,和唐杳坐在餐桌前吃饭,余火带着两个保镖在厨房洗菜做饭。
两边形成鲜明的对比。
“有进步。”
被夸奖了,薄暮时觉得自己下次能做得更好。
“最近肯定长胖了。”
天天好吃好喝伺候着,又不运动
。
唐杳明显感觉到自己肚子上的肉都多了。
吃过饭,薄暮时推着她出去逛逛。
村里的路比已经平顺很多,虽然窄了点,但是水泥路,轮椅也好推。
村里人都停下来打招呼,唐杳应付了两句,让薄暮时推快点。
她看了眼通往半山腰的路,想放弃了。
轮椅太难推了。
薄暮时身体不好,肯定会很累。
要是自己腿没问题就好了,可以带着他四处逛逛,而不是只能坐在轮椅上靠着他推。
“算了吧,不去了。”
“让余火把车开过来。”
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