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是一步步走到了居住地,她身上没有钱做公车,曹大婶是不会给她钱的,她也不在乎 ,哪怕脚底硬生生的走出了一个血泡,她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曹大婶拜托亲戚给她安排的住所是在垃圾站的旁边,一个小小的铁皮搭成的房子,还有一个捡废品的老太。
这老太就是曹大婶的大姑,没有孩子,就靠着捡废品为生,眼睛不太好使,年纪也大了,但对乐乐的到来表示很欢迎。
“你来啦?饿不饿?锅里有个鸡蛋,你吃了吧。”
乐乐看见曹婆婆,露出了一个笑脸,道:“我不饿,婆婆你吃了吗?”
“吃了哟,你还小,还要长身体咧,快吃吧。”
乐乐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真诚的笑容,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坏人,还是有好人,比如 曹婆婆就是那一个好人。
她会给她收拾出一个床,会给她留下食物,会叫她一声孩子。
乐乐忘记了有亲人的感受,但曹婆婆给了她亲人的感受。
所以哪怕仅仅几天的时间,她还是将曹婆婆给放在了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上。
如果她要走,也一定要带走曹婆婆, 不能让曹婆婆留在这个垃圾场,曹婆婆的
身体状况很糟糕,继续留在这里只会病发身亡。
乐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懂药理医学,只是在她脑子里,似乎总是会自动出现很多高深的医学常识。
就好像是……她曾经很认真的看过,记过,存留在身体的本能反应。
也正因如此,她在村子里的时候可以去采药,可以用药物控制自己脸上的伤口,才能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没有死在村子里。
否则,按照曹大婶找来的蹩脚村医治疗 ,她早就死了。
但,哪怕她的医术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做到将自己的右脚给治疗好。
曹妮说的没错,她就是一个残废。
但乐乐很快收敛了悲伤,吃了那个鸡蛋后,就开始帮着曹婆婆整理今天的垃圾,动作麻溜的将纸皮都给捆在一起。
曹婆婆有些心疼的说道:“乐儿,你这手好看咧,不要做这个 ,要做粗了,放着让婆婆来吧。”
乐乐的动作一顿,反而更快的捆好,丝毫不怕绳子割手。
她的这双手,早在这五年的时间里,被曹大婶给磨练的长了厚厚的一层茧子。
好看?
她不需要好看的手,她只希望这双手可以养活自己,现在多了一个人,还有养活婆婆
。
“婆婆,我没事, 你放着我来吧 。你早点去休息。”
曹婆婆正要说什么,眼睛一闪,看见了乐乐额头上的伤口,道:“乐儿,你头咋地了?怎么出血了?”
乐乐才想起来,她忘记自己还磕到头了,摸了摸,已经结痂了,看来伤口不大,不需要缝针。
“不小心撞到了,不疼。”
“你是女孩子咧,快快擦药 ,婆婆这里有药。”
说着就去找药了。
乐乐没有拒绝,她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这大概就是亲人了吧。
她忘记了自己的亲人,但是这个世上还有人待她如亲人。
曹婆婆仔细的给乐乐的额头上着药,不可避免的看见了脸上的那两条伤疤,满是心疼的说道:“这伤疤……苦了你了,孩子。”
苦?
乐乐不觉得苦。
她感谢脸上的伤疤,比起毁容,被毁掉一辈子才更让人无法接受。
“婆婆,我不苦。”
曹婆婆是唯一看过乐乐另外半张完好的脸的,也就更加心疼,“多好看的孩子啊,老天爷太狠心了。”
乐乐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扎起了头发,继续将剩下的纸皮给叠好捆着。
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影格外的瘦弱。
第二天,乐乐起得很早,瞪着曹婆婆的三轮车,将纸皮给卖了,换了一笔皱巴巴的钱,还买了两个馒头带回来,和婆婆一人一个。
在这个小小的铁皮房里,乐乐第一次觉得自己还活着,不用整日被人谩骂毒打,不必每时每刻都要防备着男人的靠近,不用每天夜里要将门窗给堵住。
她在这里,和曹婆婆住在一起,她觉得很快乐。
“婆婆,馒头我热好了,你记得吃了,我出去工作了。”
“哎!好好好,你快些去吧,给你,你做公车去,听话,别走路了。”
乐乐顺手接过了,她不接的话婆婆会不开心,但她没打算坐公车去。
说来倒是好笑,曹大婶托人给她找的工作,便是帝都大学的一个厕所清洁阿姨。
乐乐并不在乎自己做什么,也不觉得羞耻,反而很麻溜的换好了衣服,带上口罩和帽子,开始清理厕所。
今天是开学典礼举行的日子,学生们都在操场上,场面很宏观,还有不少毕业的名人前来参加,更有记者蹲点守着采访。
只因,今天还会出现一个重要的人。
传闻,龙腾的小太子也会参加开学典礼。
这位经常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小
太子很少出席这种场合,也唯独是亲妹妹的入学典礼才会来参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