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哥?你怎么也在这?这县城还真的是小呀!”万老二赶紧站起来拱手行礼。
老丁哈哈一笑:“不是这县城小,是咱们俩有缘,既然遇见了,咱们俩喝两杯咋样?”
万老二立即把福宝抱到自己身边,让出对面的凳子比了个请的手势,“请坐,请坐,今儿这酒理应我请。”
老丁本身就是一个比较随性爽快之人,将自己的酒坛子往万老二桌子上一放,便落座了。
“丁老哥,我点了两个菜,你看你还想吃啥?我让店家再加些来。”
老丁却摆摆手,“我喝酒从不吃菜,有酒足矣。”
老丁刚才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这会儿两个脸颊红扑扑的,鼻头也有些红红的,身上还散发着阵阵酒气,明显喝的时间应该不短了,但是却毫无醉意,眼神清明,谈吐清晰,走路稳健。
万老二知道这老丁大概就是那种千杯不醉之人。
“小二,再来两坛子酒。”万老二探头朝楼下喊道。
小二应和一声,很快就端上来两坛子酒,万老二趁机加了两个下酒菜。
酒菜上齐后,万老二新开一坛酒给老丁满上。
“爹爹,福宝要吃肉肉。”
万老二赶紧给福宝盛好米饭,夹了一筷子红烧肉放在碗里。
福宝拿起筷子就开始低头干饭,吃的嘴角滋滋冒油,小嘴巴红艳艳的,看上去异常可爱。
老丁哈哈大笑道:“这闺女胃口真好,难怪长的这么肉乎乎的,真是招人稀罕,能吃是福呀。”
福宝抬头看了一眼老丁,两个小脸蛋被撑的鼓鼓的,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上去特别像是一个小青蛙。
万老二轻轻拍了一下福宝的脑袋,语气带着笑意道:“这闺女不挑食,但是尤其爱吃肉。”
福宝赶紧配合的点点头,努力吞了口中的红烧肉,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
万老二见她吃的喷香,也就没再管她,把红烧肉往她面前挪近一些,让她能自己够得着夹菜,便和老丁聊起天来。
“丁老哥,今天我要多谢你呀,我这马买的值,木匠看了都夸好。”
万老二说着又弯腰站起来给老丁满上一碗酒。
老丁端起来抿了一口,才道:“那是你们运气好,你要是再晚来个半天,明天一早准卖出去。”
“不过,丁老哥,有一说一,我一直没明白,为啥这么好的马,你愿意五十两卖给我?”
老丁喝了酒,话也多了起来,好像很久没有遇见有缘人,这话匣子一打开,就说个没完没了。
“这匹马确实是我一个朋友的,不过这个朋友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他家世代都是做生意的商贾之家,在江南是有名的富商,位列江南四大家之一的贾家。”
“不过昨天他忽然出现在了我家门口,牵着一匹马,身上还穿着单衣,潦倒异常,我都没认出来是他,后来他自报家门,我才知道这人就是我昔日故友贾家长子贾闫冰。”
“我把他迎进屋里,取来酒水,赶紧给他灌了一大碗,他才缓过神来。”
“原来贾家竟然被抄家了,一夜之间,江南四家之一的贾家如同一棵百年大树轰然倒塌,让人始料不及。”
老丁说着也是唏嘘不已。
万老二深有同感,而且他自己的感受比老丁更加深刻,这和当年的万家一样,好的时候,那是花团锦簇,烈火烹油,倒的时候当真是,任人践踏。
“那他们为何会被抄家?”
万老二有些疑惑,这抄家肯定是犯罪了,他们一介商贾能犯什么罪?
老丁摇摇头,叹口气道:“你有所不知,这贾家还有一位女儿入了皇宫当皇妃,乃是前皇妃,新帝登基后,所有皇太妃全都被迁入了京城城郊的闻觉寺,但是听说这位贾家的女儿却不甘寂寞,和寺庙里的和尚私通,被人抓个正着,不过那皇妃一口咬定是被人陷害,竟然一头撞死在了佛堂之上,说来也怪,天上忽然电闪雷鸣起来,人们都说这位皇妃定然是真的被冤枉的。”
“这件事禀告到皇上面前,皇上不处理会有损皇家颜面,便判了贾家抄家。”
“这贾闫冰当时正在边关行商,还未回到江南,便突闻噩耗,大病了三个月,贾家的商队一夜之间也没了,他只孤身一人,身无分文,想要回家也无路费,这还真是,来时意气耀乾坤,富可敌国显威尊。一路璀璨似梦影,风光无限醉心魂。转身别去繁华尽,回时竟已无分文。岁月匆匆皆过往,笑看起落任浮云。”
万老二听着老丁侃侃而谈,竟有些痴了。
他觉得这老丁最后两句说的别有深意,倒像是和他自己的心境很像,看来这老丁的身份肯定也不简单,不然怎么能和这贾家的长子是好友呢?
但是他偏偏却是一个马贩,让人有些猜不透。
“那这贾家现在虽然没了钱财,还能保住一命,到时候东山再起就好了,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贾家有人脉,有头脑,想要起来也不是难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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