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怀采把碗筷放下,微微一顿,朗声说道:“颜颜,绎绎从小就在庄园长大,已经习惯这里的空气和环境。如果突然给他换地方,只怕他会不适应啊。”
“对对对!”温伯也赶紧说:“山上空气好,又安静,绎绎本来在这里住得好好的。突然要换地方,肯定不行的。”
他想了一下,突然有些紧张兮兮地说:“我虽然没带过孩子,但也知道,有些孩子就算是突然换张床睡觉,都会生一场大病。绎绎的身体这么弱,要搬到墨边市那么远的地方,就怕又要生病……”
薄颜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她不管是去四方城,还是去清水镇,都没有带绎绎一起去。
她认同地点头:“我明白的。”
她跟庄老爷子才刚刚相认,对墨边市完全陌生,怎么可能突然带他过去那边住?
更何况,绎绎的爸爸还在京城呢?
虽然还没有领证,但他们现在已经和好如初,结婚是迟早的事情,以后绎绎肯定要跟着爸爸生活的。
不管是为了绎绎的身体健康,还是为了绎绎的心理健康,都应该留在京城。
庄老爷子见薄颜没有第一时间同意去墨边市,不由有些失望。
他心心念念,就是一家人可以团团圆圆。
刚才在飞机上,他都已经打定主意,要尽快把薄颜接到墨边市,要让她尽快习惯
庄家继承人的身份……以后他慢慢把公司交给她,他就可以每天带带重孙,多逍遥自在。
但他也知道,薄颜跟周怀采他们的感情深厚,必定舍不得跟他们分开的。
最主要是,看薄颜把绎绎疼进了骨头里,肯定不愿意跟他分开。
那他就循环渐进,让颜颜相信他,在墨边市那边,可以给她找到很好的医疗团队,24小时就守着绎绎,总不会还出差错。
他故意开口问:“那么,照周先生和温先生的意思,绎绎在庄园住到几岁,才合适搬到墨边市?”
“都说五岁一大坎。”温伯立即说:“绎绎现在还不到一岁,怎么也得长到五岁,能走能跳,也不容易生病了,才能搬家。”
周怀采深以为然,重重地点头:“就是这个理。”
庄老爷子满头黑线,有些无奈地看着薄颜:“颜颜,如果要等绎绎长大,恐怕爷爷都等不到那一天了。还不如让我搬到京城,直接在周青庄园住下。”
他本来只是在说气话,没想到薄颜眼睛一亮,笑道:“这倒是个好主意。”
司靳夜也笑着接了几句:“周青庄园一年四季都有百花盛开,空气幽雅清静,确实是个养生的好去处。”
庄老爷子不满地瞪了薄颜一眼。
“你这丫头,明明是我先提出来,让你跟我去墨边市生活的。怎么现在
反过来,是你哄我留在京城了?”
“爷爷,你辛苦了大半辈子,现在有机会好好享受生活,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薄颜循循善诱:“其实名和利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还是看开点好。”
薄颜对钱财一直都看得不重,够用够花就行了。
所以在听说自己是墨边市庄氏继承人时,她才会这么淡定。
等绎绎长大一点,她还要回去读书,把学业修完。她有能力有学历,弹琴也不差,就算不依附司靳夜,她也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
所以,就算那个位置可以跟京城司家相提并论,她也不心动。
庄老爷子被薄颜描述的庄园生活说服,看起来有一点点心动。
于是周怀采和温伯更加添油加醋,把庄园说成了遗世而独/立的世外桃源,总之是要多好有多好,你如果不住下来,那就是你吃亏……
庄老爷子表示,可以暂时在这里住两天。
程晏有些不高兴。
他就知道薄颜不靠谱,不但没有任何野心,甚至还想把老爷子忽悠到京城来生活?
等再过一阵子,是不是把庄氏总部也忽悠到京城来,直接合并给司氏好了。
程晏越想越郁闷,突然听到“啪”的一声,有筷子重重落地的声音。
掉筷子的人是庄老爷子。
程晏有些惊疑,还以为是自
己的情绪太过外露,被庄老爷子发现了。
结果老爷子只是盯着薄颜的脖子,手指突然抖起来:“颜颜,你脖子上戴的玉佩,可以给我看看吗?”
薄颜原本还有些抗拒,因为这个块玉佩对她来说意义重大。但是看着老爷子发红的眼眶,还是把玉佩摘下来,轻声道:“玉佩被我不小心摔过,有条小裂缝。”
庄老爷子颤/抖地接过来,仔细地看了看后,突然有些激动地说:“这是阿隽的玉佩!”
庄隽,应该就是薄颜的舅舅。
“这是妈妈留给我的。”薄颜有些奇怪:“爷爷,是不是做了两块同样的,一块给妈妈,一块给舅舅了?”
“不是,这块玉是阿隽的。”老爷子说:“当年你奶奶怀上庄宁和庄隽后,我就在玉铺订做了一对玉佩。”
老爷子一边摸着玉佩,一边说:“这可不是普通的玉佩,一块是纯白,一块是天青色。白玉里有观音,天青玉里有佛……”
男戴观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