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急促的往集镇外奔驰而去。
老板躲在自己的房间,把金元宝拿出来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再小心翼翼的藏好。他在这个小集镇出生,也在这里长大,到今日,他才见到金子,还是传说中的金元宝,他激动又很得意,有了这两个元宝,他可以把客栈修建的更大,更好了,只盼着能多遇见这样挥钱如土的有钱人,再多来个金元宝。
戚珺刚从另一条走,姚元诩就带着几个人到了集镇,他勒马看着,又觉得这他的判断有误,这集镇还不如盛都一般的村子大小,街道更是坑坑洼洼,两旁房屋也是破烂,街道上也只有寥寥几个人。这样不像样子的集镇,戚珺真会在这里停留?他那娇气的王后又怎么受得了。
旁边的人也是满脸疑惑,他道:“神君,魔王真的会在这里?”
按想法,应该不会,因为他那王后太娇气了,怕是无法适应这样简陋地方,但按痕迹,他确实是到了这集镇里。姚元诩道:“不管在不在,既然来,就先查勘一番”
“是”几人拱手,刚想驾马去探,又被姚云诩叫住了:“低调些,若是他在这里,岂不是打草惊蛇了,他要是跑了还好,要不跑,反而杀了你我,可就发不来了”
“是”几人应着,下了马,把马拴在旁边的树枝上,便散开了,各自去找线索。
姚元诩漫步在街道上,看着两旁低矮的房屋,他实在不能想象,那个女人会住进这样的房子,她那样娇气,连吃牛乳都要去腥味,还别说这里本来就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了。
他慢慢的走着,其实是漫无目的,无从下手,叹息中,转头就见一间客栈,也是破破烂烂的,但比周围的房屋高些,看起来比周围的房屋好了很多。他转身往里走去,去碰碰运气,刚到门口,本来还在柜台打盹的老板立马清醒了,他两腿转得飞快,跑到姚元诩面前,搓着手,谄媚道:“客人,请进,是吃饭还是住店”
姚元诩不答话,自顾自的往里走,大堂内还是只有几个人。老板也不管他答不答话,嘴皮翻得很快:“小店样样都有,吃食又多又好吃,房间干净整洁,住着特别舒服,整个集镇,就数小店最好了,客人,你看你要吃点什么,住多久?”
等他说完,姚元诩就拿出一块银子递给他:“我不住店也不吃饭,我是来找人的”
已经见过金元宝了,这一大块银子也就没有多震撼了,不过,有钱谁不赚,他笑呵呵的把银块塞进怀里说:“客人请问,我一定都把我知道的告诉你”
姚元诩道:“我找一对夫妻,他们可能有随从,有多少随从我不知,但那男子长得很高,虽是一双瑞凤眼,但看着很是严厉,女子娇小,是圆脸,笑起来很可爱”这样形容好像不对,姚元诩想了想又补充道:“不笑也可爱,人很娇气,特别是对吃食上,老板见过这两人吗?”
老板笑呵呵道:“见过,见过,他们昨晚就是住在我这小店,走的时候还给了我钱财,让我不要透露他的行踪”
姚元诩明白他的意思,又给他一块银子,道:“还请老板告知”
老板道:“公子是天族人吧”
姚元诩点点头。
老板‘哎呦’了一声道:“他们昨日住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们很奇怪,是两女一男,他们要了两间房,其中一位女子,昨日来的时候是被那男子抱着,今日走的时候还是那男子抱着,还用衣服把头盖了个遍,还嫌弃我们店里的东西,非得自己做着吃”
姚元诩轻笑,这就是他们,他拱手道:“还请老板告诉我,他们往何处去了”说完,又摸出一块银子给他。
他脸上笑开了花,接过银块,指着另一个方向说:“他们往那边走了,是骑的马”
“谢谢老板”姚元诩拱拱,往外走了。
老板回身,把银块摊在手里一上一下抛弃,嘴里不满足的念叨:“人家给的是金元宝,你就给银块,还想从我嘴里套到消息,哼,看着也是富贵之人,怎么就这么小气,去找吧,看你找不找得到人,这么小气的人,就是要你白跑一趟”
姚元诩站在栓马的树旁,吹了一声口哨,不一会儿,几人便回来了,其中一人道:“禀神君,并为发现魔王来过这里的痕迹”
“没事”姚元诩翻身上马说:“我找到了,好知道他们走的那一条道”
几人欣喜,果然还得是神君。
几人驾马出城了,往另一条路上追去了,这条路也能到魔族,只是要绕些,若要摆脱追兵,选这路才是逃命人想法,毕竟反其道而行嘛。戚珺原本也是打算走这条路的,但刘梅不易奔波,所以他就临时改变了计划。
戚珺驾马狂奔,一路都不敢停,算着姚元诩追来的时辰,他们应该是日夜赶路。他看看怀里的刘梅,她是人族,又是身孕,实在不宜日夜兼程的赶路,夜里必须休息,这样算着,自己赶路的时辰就没有他们多,晚上不能赶路,白日就不能停,不然,很快就会被他们追上。
看太阳的高度,已经是中午了,戚珺驾马的速度慢了,他道:“娇娇,我骑慢点,你试试能不能在马上吃,如果不能,我们就歇一会儿”
刘梅咬着包子,嚼了嚼,虽然包子在嘴里乱跳,但也时不时的能嚼到,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