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不是因为无相要他这么做,而是他想了解唐门,了解现在的江湖,擒下李寻欢后可以很隐蔽的划破脖颈皮肤,只需要一滴血液,他就能读取到李寻欢的记忆。
看着掠来的郝大枝,李寻欢脸色顿时一变,原本以为除了阎王外,只有玫瑰是武者,没想到郝大枝竟然速度也这么快,也不知道洋鬼子练的什么功,身上连内力波动都没有。
不过郝大枝的速度快,他不敢掉以轻心,正好抛起的铁球落入手中,他猛然用力一握,而后抖手向着郝大枝掷去,随后就转身开溜,怕被自己掷出的铁球所伤。
那玩意杀伤力太过恐怖,离得越远越好,况且阎王这些人必死无疑,他也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