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骑车去刘哥家吃饭,在快到新塘路和江锦路交叉口时,一辆电瓶车在后面拼命打喇叭。我知道自己骑得慢,就往边上让了一下。那辆电瓶车速度很快的从我身边经过,踩着黄灯就冲过了十字路口。
我心想这速度要是碰到个突发情况,根本就没有反应时间。我也没着急,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再不紧不慢的骑过十字路口。骑到百安街路口,看到那个超我车的哥们,和一个外卖小哥撞到一起。两辆电瓶车倒在一边,外卖小哥的头盔掉在一边,超车的哥们左手手肘上在流血。
超车的哥们看到我不紧不慢的骑过来,慢悠悠地停下电瓶车在一边看热闹。就对我说:“我是替你挡了一次灾。要是不超你车,现在就是你和外卖小哥撞车,倒在这里的人就是你了。”
我说:“不是的,话不能这样说。我不想因为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弄得我一天的心情不舒服。所以你一打喇叭,我就让到了一边,让你先行,这没错吧?再说开车也好,骑车也罢,只要经过侧方有进出口的地方,我都会下意识的放慢速度,观察一下有没有车辆或人员出入。而不是只顾自己埋着头一个劲的往前冲。”
我心想就你那骑车的速度,就算这次不出事情,下次肯定会出事情的。一个人的行为方式,早就注定了一个必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