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秦氏已经帮朝歌将银簪插在了后脑勺,只是在看着朝歌这个低尾髻的时候,秦氏眸中闪过几抹诧异,想要问,却又不好开口。
云轩看着贤惠的妻子,对自己的侄儿侄女如此,眼里的柔情也是化不开的越发浓了。
他知道,那支陪嫁的银簪子,是他媳妇最喜欢的首饰,也是最好的首饰,是她亲小姨送给她的添妆,平日根本不舍得戴的。
“大姐,四婶果然疼你。
当初四婶给我的见面礼,是个银花生,那也是我这一辈子第一次见到的银子,倒是没想到四婶疼你到连嫁妆都送你了!”
云朝语笑眯了眼道,语气中除了羡慕没有半点嫉妒,她也觉得她大姐在外受了不少的苦,能得到亲人的偏爱,她也为朝歌开心。
“小妮子还羡慕不成?
你也到了说亲的年纪了,四婶悄悄给你许诺,待你出嫁,一样给你陪嫁一支银簪可好?”
“不不不,嫁人是该嫁,但我不想那么早嫁,银簪太贵重了,你和四叔都住在这县城,开销比村子里大多了,四婶别破费。”
秦氏是个温柔贤惠的女子,也不因为出生县城就瞧不起他们乡下这些泥腿子亲戚,朝歌即便是第一次见她,也不再拘束。
“多谢四婶了,这段时日朝翼在这县城也承蒙四婶和四叔的照顾,我们来也是空着手的,如此哪里好意思?”
“说什么客气话,都是一家人,虽然分了家,但云家兄弟几人对你四叔的照拂,十个手指头掰着都数不过来。
别说那样见外的话,没有云家,就没有你四叔的秀才功名,也不会让我与你四叔相遇。”
朝歌点头,温柔的垂眸看向怀里的孩子,白白嫩嫩的,身上的衣服虽然洗得有些泛白,但两个孩子都穿得干净整洁。
“弟弟唤什么名儿呢?
真可爱,眼睛像四婶你,鼻子像四叔一样的高挺。”
“云亦安,愿你一切安好,也愿他永远安好。”
朝歌咬唇,点了点头:“嗯,我们一家子都要好好的。”
见朝歌差点又被逗得红了眼眶,秦氏抬眸望向云轩:“别愣着呀,今儿去私塾将假告了,好好陪陪三哥和小鸽子他们。
昨儿他们才经历了一场心惊,你再去买几个好菜,打一壶酒回来,跟三哥好好喝上两杯。”
云轩点头,就要出去,朝歌抱着孩子就站起了身:“这县城还没去逛逛,不如四婶我们一起去买吧。”
秦氏开心点头:“也行,我好久不出门了,两个孩子拖着,根本没法出门,朝翼你和你爹好好歇歇,昨晚还折腾半宿就别出门了。
让你四叔带你们去屋子里睡觉,床我已经铺上了。”
云朝翼本来风寒未愈,还一身的伤,现在脑袋晕乎乎的,就算想陪着朝歌上街,也是有心无力,没有拒绝。
朝语帮忙抱小孩,她可没忘记她大姐还怀着孩子,不适合太过劳累,秦氏牵着女儿挽着朝歌提着菜篮子便是出门了。
这大街上,其实女子很少,能见到的除了男人,几乎都是乡下女子,或是帮着家中采买的婆子丫鬟。
秦氏出来,也戴了面纱,朝语外表就像是小姑娘,又是乡下人家,便是没那么多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