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天理并没有条文,全凭判官自行判断?
可按照徐志穹的判断,畜生杀人就是罪业。
徐志穹无法理解,女推官又道:“你若是不信,且到深山里蹲上个十年八载,看看吃人的老虎会不会增加罪业!”
差点忘了,黑狗有罪业,三寸多长,就在手里攥着。
罪业,遵循某种客观规律在头上生长,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判官裁决的重要依据。
判官的判决不是主观的,是客观的,只是徐志穹还没弄清楚其中的规则。
还是那个问题,罪业到底从何而来?
徐志穹思忖良久,摇摇头道:“畜生杀人不是罪业,为何人杀人就是罪业?人还不如畜生?”
推官道:“人有灵智,自与畜生不同,而且要看为何杀人,滥杀无辜自然是重罪,替天行道,杀贼除害,非但不是罪业,还是功绩,要去赏善司领赏!”
赏善司又是什么地方?
趁着徐志穹还在懵逼中,那“黑狗”抓紧机会为自己申辩,指着徐志穹道:“这人什么都不懂,您可千万别听他一面之词,我当时被天性所困,又受了主人家的胁迫,犯下的罪业都不是我本意!”
女推官看着黑狗:“你本魂是个人,而且还留着记忆,就算投胎成了畜生,灵智也是有的,一共吃了四个人,都是受人胁迫?”
“黑狗”道:“我没有灵智了,我变了狗之后,虽然还有人的记忆,但只能按着狗的天性活着,狗爱吃肉,我也克制不住,况且我要是不吃人,主人往死里打我,蝼蚁尚且偷生,我所作所为都是迫于无奈!”
什么情况,这黑狗要翻案?单凭几句话就想翻案?
他狡辩的依据只有两个:
一是他变成了狗,失去了人的天性,行为不受控制。
二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受了主人的胁迫。
总之他犯下的罪过,都不是出于本意。
这件事好像不难验证。
徐志穹看了看孽镜台:“是不是出自他本意,拿镜子一照就知道。”
女推官摇头道:“孽镜台只能照出罪业,照不出前因后果。”
“黑狗”赶紧喊冤:“大人,我委实冤枉,我固然有错,但绝非罪不可恕,来世愿意再做畜生赎罪,但不能再去阴司受苦了!推官大人明鉴!”
推官的职责就是给有罪的亡魂定罪的。
如果确系这条黑狗无罪,徐志穹这趟就算白跑,半点功勋也拿不到。
女推官道:“我且问你,你吃了那婢女却为何故?”
“那婢女生的俊美,勾引了我家老爷,我家夫人命令我杀了她。”
“吃了乞丐又作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