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悠没犹豫,拔刀刺向第二个。
季诗情手里紧握住剔骨刀,多日来的训练可不是白练的,出手迅速,快准狠,尖刀直接刺穿心脏,抬脚踹倒,白刀进,红刀出。
明哲出手更是干净利落,快速夺枪掰断小日子的脖子,抬脚踹向旁边的人。
三人极讲武德,不像他们一样以折磨人为乐,干干净净将五个小日子送走,连哀嚎求饶的机会都没给他们。
手电筒扫到地上的人。
被打得很惨,脸上全是血,鼻青脸肿的认不出来模样。
出于人道主义,曲悠问道:“你们没事吧?”
电筒光刺眼,其中一人下意识用手遮挡,哆嗦着嘴唇,“曲姐?”
声音模糊,但还是被听辨出来了——阿三。
不是,怎么哪都有他呢?
曲悠用手电筒扫着四周,发现不远处停着辆水罐车。
原来是吃黑,被打劫了。
阿三趔趄地爬起来,不停擦着脸上的血,疼得抽气,还不忘惊喜道:“曲姐,真的是你救了我们?”
说着,他连忙扶起旁边的男人。
男人挺高,看着有一米八左右。
“老大,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姐,她很厉害的,今晚要不是有她出手,我们可就真去找阎王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