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人说。
“那当然是——”
讨厌咯。
一群麻烦的讨债鬼。
就她家那个破系统,完完全全的小屁孩一枚,胆子那么小,竟敢背着她离家出走,现在还下落不明。
既然不回来,那就永远都别回来了。
就当死了吧。
“喜欢呢。”她报以微笑。
喜欢的恨不得想要掐死。
傅熙很高兴,“那我们以后生一个!”
琳琅:“哈?”
然后,这个高级精英型的男人兴致勃勃跟她讨论起了以后的养娃日常,比如说如何胎教,以后小公主的房间要怎么布置。他要当个全能爸爸,教她读书认字、穿衣吃饭,教会她足够生存的能力。
“你就那么确定是个女孩儿?”琳琅挑眉。
“我希望是个女孩,她必须是个女孩。”他无比严肃地说。
这样,总有一天她长大了,要出嫁,去到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而琳琅,就是他的了。
他可以尽情独占这个人一辈子。
逃跑的杨露被郑家的人抓了回去,逼迫她嫁给郑思游。
两人互相折磨,时常弄得伤痕累累的。
郑思游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报复琳琅,是她毁了自己的一生,他也要这个恶毒女人尝尝他受到的耻辱!在长辈的痛心疾首下,他卖掉了郑家大部分的股份,花了重金去收集那天的绑架证据。
但很明显,证据早被清理过了,人也死了。
始终没找到是谁动手的。
因为他消失的地方正好是摄像头的盲区。
于是郑思游又四处搜寻那座山以及工厂。
琳琅故意留了一丝破绽,在那家废弃的工厂里掉了一条手链。
接受委托的警察找上门来了。
他们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她松松扎着一个丸子头,居家服上印着一只慵懒揉眼的小黑猫,一双纤细笔直的腿,正光脚踩在地板上。
眼眸水雾朦胧的,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又不穿鞋,是想着凉么?你就这么喜欢惹我生气?”后头是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他俊秀的轮廓在逆光中若隐若现。
男人宽肩瘦腰,低领的白色毛衣穿出了性感的味道,锁骨优美蜿蜒着,显得细长精致。
然后,越过琳琅的肩膀,他看到一身制服的警察。
“麻烦先等一下。”
傅熙说着,将琳琅抱起来安置在沙发上,单膝跪地,将她的小脚塞进那双毛绒绒的拖鞋里。
“乖乖的,等我回来。”
他倾尽所有的深情,在她的额头留下一吻,滚烫的。
等我回来,我们就举行婚礼。
就在你最喜欢的那个开满鲜花的小镇。
你一定要替我生个女孩。
她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傅不遇。
然后,他去了。
再没有回来。
他杀了人。
无期徒刑。
他的哥们谢珧华拦住了韩术,隐晦地说两人之间有一些过往,需要单独谈谈。韩术皱眉没说话。
开办晚会的场地附近是一条绿荫小径,曲折深处建了木棚,几簇紫罗兰安静卧在顶上,细穗与藤丝在凉风中摇曳。
看起来是很美,但琳琅心情不太妙。
高跟鞋的鞋跟很细,好几次都差点崴脚。
她快走几步,伸脚直接踩下去。
细跟在皮鞋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
尖锐,刺痛。
傅熙一下子就清醒了,眼珠子还有些血红。
“傅先生,现在可以冷静下来了吗?”她含笑地问,那张妍丽娇艳的小脸一如记忆里的明媚,眼神却全然陌生了。
一种不可名状的愤怒充斥在胸膛里,他听见自己冰冷的、略带不屑地说,“才跟上一任分手,你就迫不及待找下家了?”
看见男人就眼巴巴往上凑,计琳琅,你怎么就这么贱?你难道不知道别人看中的,只是你的脸跟身体吗?
他又气又恼,肺都疼得厉害。
——恨她这么不爱惜自己!
“我分不分手,找不找下家,跟一个说着不认识我的前前任,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琳琅拨弄着耳垂,那玛瑙坠子秋千似乱晃着,有着难言的旖旎美艳。
“傅先生,你家又不住海边,没事别管那么宽!真要是闲得无聊,还不如教教你那小学妹,如何去尊重人。我看她迟早要把所有靠近你一米之内的女性都得罪光。你喜欢她是你的事,能别恶心别人吗?”
傅熙原先是气恼的,听她这样一说,更是气得七窍生烟,“你他妈的那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她了?”
“两只眼睛都看到了呀。”琳琅冲着他笑。
“计!琳!琅!你明明知道我——”
傅熙恨得咬牙切齿,一颗心都在油锅上煎着,可对面的女孩儿却浑不在意的模样,手指拨弄着衣结。
一瞬间,满腔怒火都哑了声。
傅熙觉得自己就像天底下最大的大傻瓜!
明明就是她抛弃自己跟别人走了,她把自己定义成无关紧要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