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如意继续说道,“即使花了,她们也是乐意的。总比因强权被留在男方那边的好吧。
若能让仇人吃亏、没面的事儿,自己砸钱进去,也要干。
毕竟古话说,只要知道对方过的不好,我就能开心快乐。
当然,高税收的一个前提是,朝廷的律法,得保护她们和离后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受其他人的欺负压迫,得受到官方的庇护。
这也算她们交的变相的保护费和投诚费。可不兴只收钱不办事的。
还有,若是因为男方跟其他贵女勾搭,逼迫原配让位的这种。
判离后,为了保证原配嫡子嫡女能安然健康长大。
朝廷可以要求男方这边支付一大笔保证金,留在官方,等子女安全长大后再全额退回。
有这笔银子,用在哪里不好?算是变相的募集了一大笔钱财,可以用于修桥铺路。
也可以用这笔银钱做投资,赚更多的银子出来。
若拒不支付的,就把孩子直接判给女方,让女方养大。
并判决儿女自此后与他们男方家族再无任何关系,儿女对其无赡养义务。
毕竟生而不养的是他们,凭什么老了后,继续享受天伦之乐?
人就该为自己所做的事儿,付出代价。
若女方这边也不想要,直接给孩子们立独立户。
判男女双方各付一些基本的成长生活金,保证他们能活下来。
不想付?那你们生下来干嘛?罚他们双方乱生孩子的款,可以强制执行。
有银子了,朝廷出面,单独建一些院子出来,让他们好好的生活,学文习武,更好的长大,将来为朝廷所用。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更多的孩子可以活下来。
而且同时惩罚了犯错方,可以正社会风气,树立一个健康良好的婚配市场。
若孩子中途出现意外,没有平安健康的长大,这笔保证金就不用退了,直接归官方所有。
至于这些与有妇之夫或者有夫之妇勾搭不清的,想上位的这些男男女女们。
直接罚款他们的家族,金额定高点。伤筋动骨才能起到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
舆论谴责对要脸的人才有用,对那些没皮没脸的人家,根本没用,还不如罚她真金白银来的管用。
若是女方出轨,抛夫弃子的,要么罚她们家族一笔银钱,谁让他们没有教育好女儿呢。
要么就判这些女人们,自此后与儿女不再有半毛钱关系。
免得年老后日子过的不好了,道德绑架这些儿女们,用孝道来控制这些儿女,这些儿女们该多冤啊。
千万别提,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他们可以选择不生的,生的时候,经过孩子们同意了吗?
这些细节里,官家这边可做的文章就多了。
只要把握住一个大的原则:判决对犯错方有惩罚,利于受害方就可以了。
而不是当下的,利于权贵方,而损于权弱方。
这样,官家就直接站在了大义上,绝对得民心。”
想让别人同意自己的提议,只有一个办法,那就直接说出,对方能从中得到那些好处。
而不是什么大义不大义,该不该这么做?
上位者很少会管底层人的死活,他们只关心他们的名声和实得利益。
沈如意继续说,“老百姓身上才有几个钱啊,就我庄子下面的好多老百姓,一大家子10几口人,忙碌一年到头,还结余不了2两银子。
就这,还吃的清汤寡水的,没点稠的和干的,从他们身上能抠出多少银钱?
他们的存在,能保证所有的土地有人耕种。能提供大量的粮食供给和农产品供给就可以,别在他们身上动脑筋了。
还不如杀富济贫,从有钱人有权人身上动脑子,来的快。
要知道,社会财富的90%以上,都集中在世家贵族和当官的手里。
官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还有什么可怕、可墨迹的呢,直接干就完了。
从有钱人身上直接薅羊毛,有这些银两,可以更好地改善兵器装备。
提高军队战力,让国家更强大,免于外敌侵略。”
“五,很多女人也是很厉害很有想法的,也是可以为这个国家做贡献,谋福利的。
鼓励女人们经商,鼓励女人们发展家业。
经商可以缴税,经商可以雇佣更多的老百姓,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
而且,世家贵族圈地问题严重,他们的很多土地是不用缴税的,朝廷因此少了很大一部分税收。
当女人们和离后,独立户主,不论那种税,都需要再缴一遍。
对朝廷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女人被困于后院,忍气吞声一生,可就只幸福了男方一家,朝廷并不得利。
那不如反其道而行之。”
“六,得民心。
对于那些爱女儿疼女儿人家来说,官家此举,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一定会更忠心的。
当然,对于不做人,不满官家此举的人,他们的意见不重要,也不是啥好玩意。
眼里没有道德底线的玩意,你把身上的肉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