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领土交接和重新勘界,关于两国之间的争议领土,俄国同意降低阿尔泰山脉和贝加尔湖东岸的兵力,两国在两地的兵力均不得超过1个师,避免进1步的边境冲突出现。
在条约上,中俄宣布废除自1851年所订《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起的全部条约,重新订立两国之间的通商等条约。
赔款问题上,俄国虽然不承认赔款,但同意支付1笔针对海兰泡事件的赔偿,总计20万卢布,以法郎的形式交付。
3月5日下午2时整,中俄双方代表在4国调解团的陪同下正式签订条约。
依管例,此次条约称《中俄停战协议》或《中俄华盛顿条约》,共3约5十7款,附约为《中俄北海道章程》及《中日北海道章程》。
正约共计2十款,除却和平友好的套话、在第3国之最惠国待遇、通商等,最主要的内容有5条:
第1,俄罗斯帝国承认中国在日本北海道地区享有政治、经济及军事特权,俄国不得干涉。
第2,俄国将从日本取得的函馆港、室兰港、札幌市等地的租界权及其附属特权,转让给中国。
第3,俄国将所获得鲸海渔业、北海道路权、煤矿等权利,无偿地转让给中国。
第4,俄国放弃在中国外东北地区所有权利及资产,当地俄国侨民可变卖资产归国,若仍欲留住该地域时,当服从中国之法律及管辖权。至该住民经营事业行使财产,当由中国完全保护,其有不安本分者,中国也当撤回居住权并放逐,但该住民财产当完全尊重。
第5,本条约1经施行,速将1切俘虏彼此交还,由中俄两政府各派接收俘虏之特别委员1名专司其事,彼此送还时,应由交犯国将在该国某处口岸可交还人数若干,预先知照收犯国,即由两国专派员或该员所派之有权代表员照以前通知之口岸人数,彼此交收。
两国政府1俟交还俘虏完毕后,将虏犯自被掳或投降之日起至死亡或交换之日止,所有因照管及留养该犯之1切费用细帐互相交换后,俄罗斯政府应将中国实用数目中,除去俄罗斯实用数目,尚差若干,当由俄罗斯从速偿还中国。
此外,本条约除以中文俄文书写,另缮就英文法文各两本,分别签字,其本文虽全然符合,设有解释不同之处,以法文为准。
中俄附约共计十6款,其中俄国详细解释了北海道利益转移的范畴和方式,约定时间,成立交接委员会。
中日附约共计2十1款,其第1至5条约定,中国将除北方4岛外全北海道及6奥地区(即下述北海道大区)领土主权交还日本,但永久租借函馆、室兰两港湾,拥有全部海域的通行权利。
其第6条约定,日本政府允诺,凡北海道大区内并其沿海1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别国,若要租借,需提前与中国协商。
其第7至十3条约定,中国享有在北海道大区开矿、筑路、从事工商业之特权,凡日本政府允以他国诸般特权,亦需提前与中国协商,日本9州、4国及北海道等地,如引进外资,需首先与中方协议。
其第十4至十7条约定,如日本政府在北海道大区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与中国政府商议。如组建军队,日本需向中国采办1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日本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日本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中国技师,并采买中国材料。
第十8至2十1条则规定日本同意中国的移民请求,准许中国及朝鲜、安南、琉球等中联邦国民移居北海道,中国享有当地永久治权。且,向来中日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轇轕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须聘用多数中国人,以资1面筹划改良日本警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