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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傻柱被怼(1 / 1)


就在大家还在讨论易中海房子的时候,傻柱突然站了出来,他向王主任问道。

“王主任,这不对呀,我才是何家的当家人,何雨水都还没有成年呢,为什么要把易中海的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

而且按理说,我才是易中海案子里受损失最大的那个呀,这个房子应该过户到我的名下才对,我不明白,你得给我一个解释。”

看到傻柱站出来,贾东旭和秦淮茹是最高兴的了,他们早就盘算好了易中海的房子,只要房子到了傻柱手里,他们就有办法把房子搞到手。

可一旦房子真的到了何雨水的名下,他们可没有那个胆子去跟周瑾作对。

而且他们都在私底下猜测,刘海中和易中海就是被周瑾给整了,不然哪有这么巧的事,这么短的时间,两个人都遭了。

在他们认识的人里,只有周瑾有这个动机和能力去办这件事。

现在他们看到傻柱站出来质问王主任,就说明这件事还有转机,而且他们也得为傻柱加油助威,帮助傻柱拿下这两间房子。

于是贾东旭也站起来说道。

“对呀,王主任,我觉得傻柱说的没有问题,他是何家长子,现在何叔离开四九城了,那何家就是傻柱当家做主。

而且易中海不仅卖了他的工位,还截留了他跟雨水的生活费,不管怎么算都是傻柱的损失最大呀,这两间房子按道理也应该是赔给傻柱,过户到他的名下才对。”

看到贾东旭帮傻柱说话,作为傻柱一辈子的对家,许大茂可就不乐意了。

“贾东旭,我知道你家跟傻柱关系好,可是你也不能拉偏架呀。

人家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的清清楚楚,易中海只是卖了傻柱的工位,而且还是跟前任食堂主任一起分了卖工位的钱,易中海只得了两百块,剩下的钱自然由食堂主任承担。

再说这个生活费的事,判决书上说的是易中海侵占何叔寄个何雨水的生活费,压根就没有提到傻柱的名字,这就说明生活费的事跟傻柱就没有关系。

他在易中海的案子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两百块钱,这就是易中海侵占赵解放抚恤金的一半,贾东旭,你现在说说,傻柱就两百块钱是怎么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的。”

周瑾看着条理清晰,分析到位,侃侃而谈的许大茂,都感到有些陌生,看来他在对付傻柱的事上,智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而傻柱看到许大茂居然敢站出来拆自己的台,他嘴笨,压根就说不过许大茂,于是就条件反射性的冲向许大茂,想要武力镇压许大茂。

可现在有王主任在,哪里允许他这般放肆,直接出声呵斥傻柱。

“何雨柱,你想要干嘛,当着我的面都敢打人,看来你真是被易中海给惯坏了呀,现在变得如此目中无人。

你告诉我,人许大茂哪一句话说的不对,你来反驳,我听着,只要你能说出个一二三来,我马上就让许大茂向你道歉,说呀。”

傻柱被王主任喝止住,就站在原地,面对王主任的要求,他哪里知道该如何反驳。

“王主任,我,我,他。”

最后傻柱也只能吱吱呼呼半天,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何雨柱,看样子你是知道你找不到理由反驳许大茂了,既然你知道许大茂说的没有问题,你还敢动手,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听到跟自己意见不同的话,不管对方说的是对是错,只要跟你不是一条路的,那就敢使用武力,看来街道办对你的教育还是不够呀。

不过现在街道办很忙,确实是没有时间给你上思想课了,而且我也觉得你上思想课完全没有作用。

既然上课没有作用,那就劳动改造吧,从明天开始,你就负责打扫你们四合院外面的公厕,为期一个月,什么时候有所改善了,我们再对你进行考核。

至于你刚才得提问,许大茂已经帮我回答了。

在这里我还需要再补充一点,关于这次易中海案的民事赔偿,是由何雨水和何大清的全权委托人周瑾跟赵奶奶商量后达成一致。

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最终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同意了他们的这一请求,现金赔偿给赵家,而何雨柱和何雨水本就是一家,所以就直接把房子都赔偿给何家。

同时因为在易中海案中,何雨水受到的损失最大,遭的罪最多,因此法院才批准将房子过户到何雨水的名下。

何雨柱,现在你明白了嘛。”

傻柱虽然很不乐意,但是他现在也没有任何办法改变,只能等何雨水回来后再说了。

“嗯,我明白了。”

“还有,我在这里要再说一件事,我知道大家现在生活都很困难,可能有的人见到赵家突然有了这么大一笔钱,现在已经在盘算着如何使坏了。

不过这些钱和工位都是赵家应得的,是受国家和法律保护的,赵奶奶,以后要是有人来打你家这些钱的主意,你随时来街道办找我,我觉得把这些人直接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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