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就是初恋的威力?
庞建军不由得开始回忆自己的初恋:那个午后,那封情书,那片树林,那朵玫瑰,那张青涩的脸,诶,她叫什么来着
孙宇是个年轻人,还没有吃过太多爱情的苦,似乎很快就接受了林枫这个荒诞的理由。
他伸手要去拿那个背包,却被林枫按住:“事成之后再给。”
孙宇皱了皱眉:“你要是骗我怎么办?”
林枫也是皱了皱眉:“你在怀疑一个为爱冲锋的勇士?”
还在回忆初恋的庞建军吐了一口老血,感觉自己快四十的年纪有点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
“乐乐,来,坐。”
李乐乐被林枫叫过来,有些忐忑地坐下。
看着林枫和庞建军两人笑眯眯地看着自己,李乐乐打了个寒颤。
有种被色狼盯上的感觉。
“再帮我办件事。”
林枫一边说着,一边递过去几包烟和一张纸。
李乐乐现在兜里塞得鼓鼓囊囊的,他这辈子连给领导送礼的时候都没揣过这么多烟。
“我要弄一批人去乡下搞建设,你帮我把消息散出去对了,我叫陈海。”
李乐乐瞟了他一眼,小声说道:“可我刚刚听他们叫你林大哥”
“小名,我小名叫林林。”林枫大手一挥,指着那张纸说道:“我要身体强壮的,事儿逼不要,照着我的要求找就行,完事儿少不了你的好处。”
李乐乐看了看纸上写的东西,都是些技术工种的名字,他有些疑惑地问道:“海哥,这年头你还搞啥项目啊?”
“弄个安全的房子呗,具体的你别管了,告诉他们,一天三顿饭管饱,还有酒跟肉。”
李乐乐点点头,把那张纸收好。
林枫会找他干活他挺开心的,一是因为有好处拿,二是因为自己有利用价值,那就不用担心被弄死。
表现好的话说不定将来能跟他混,这可是有枪的爷爷,上哪都是横着走。
林枫给他递了根烟,笑眯眯地说道:“我瞧你挺机灵的,窝在这个鸟地方屈才了,想不想跟我去干点大事?”
李乐乐当即点头。
“行,回头我给你弄把枪,你也好替我办事。”
林枫又假模假式地和他聊了几句,然后打发他找人去干活。
庞建军见李乐乐一脸兴奋的样,忍不住撇了撇嘴。
傻鸟,给点好处就被收买了,以后让人卖了都不知道
林枫这人什么德行庞建军已经看明白了,十足的伪君子、画饼大王。
表面上和和气气和蔼可亲,肚子里全是坏水。
想到这里,庞建军又笑了,因为他自己也是一路货色。
这年头老实人怎么可能掌权,没心眼子怎么可能领着几百号人吃上饭。
谁也不是好东西,大哥不笑二哥。
李乐乐的人办事效率很高,才几个小时就找来了林枫想找的人,主要还是林枫出手阔绰。
“你叫什么?”
林枫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站在眼前的一个年轻男人。
“孙宇。”
看得出来他有些紧张,林枫递过去一根烟,他也没接,只是推说不会。
林枫随手收回香烟,开口问道:“你确定于欣已经到了是吧?”
“确定,我们是一起来的,只不过我们被分到了外面住着。”
“你跟她熟吗?”
“不太熟,但我妈跟她妈关系不错,我们是邻居。”
林枫叼着烟思索片刻,无数回忆涌上心头。
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不是物资,他想要的是于胜利的女儿于欣。
上辈子两人曾经是爱人,于欣还有了他的孩子。
可惜造化弄人,于欣最后没能活下来。
林枫以前听说过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不要和死过男朋友的女人谈恋爱,因为她的爱情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她会永远惦记那个死鬼,真实的人怎么可能比得上回忆里那个打上了完美滤镜的人?
他很赞同这个理论,因为他到现在都忘不了于欣。
也许这就是还没经历过婚姻的柴米油盐的好处,关于爱人的一切回忆都被定格在最热烈的爱恋中。
见林枫在发呆,孙宇朝他问道:“你认识于欣?”
坐在一旁的庞建军神色有些古怪,他是第一次看到林枫谈事的时候心不在焉,忍不住悄悄观察着林枫的表情。
林枫回过神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而问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孙宇楞了一下,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这么问。
他想了想后说道:“凑合,勉强吃饱,二十几个人挤一间屋子。”
林枫打开背包,亮出里面的物资,又把手枪丢进去,对他说道:“我不跟你拐弯抹角,这地方待不住,迟早要打起来,我要把于欣一家人都带去安全的地方。你如果能帮我,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事情做完你要是想跟我走,我保你全家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孙宇看了一眼那个背包,目光重点放在手枪上面,心跳都加快了一点。
眼下这个时候,枪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了这东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