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方大宝乔迁新居,陆陆续续地上门恭贺的人就不少了。
相识的,不相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一个个都来了,灵石、金银珠宝、各种礼物都堆了半屋子。
但有一个人过来,却是方大宝始料未及。
那便是高欢,而且是他一个人过来的。
这个高欢,只要方大宝见到,基本是和高乐在一起,可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但今日只有一个人,空着双手,什么礼物都没带。
高欢一见方大宝,豪迈地一笑,喝道:“袁爵爷,哥哥这几日去了大周朝公干,回来就听见兄弟升官加爵,实在高兴啊!”
此人与方大宝当面对话,其实还是第一次,若是外人看了,还以为两人是相交多年的兄弟。
高欢此人,若论长相,实则与萧不凡有几分相似,一副国字脸,棱角分明,额头宽阔,眉毛密而不乱,眉角处微微上扬,透出一股不怒自威的英气。
比起一脸阴郁,俊秀得女子的一般的高乐,高欢看起来就阳光得多。
对于这未来的大舅子,方大宝倒不敢开罪,笑道:“大殿下来袁某人这个寒舍,那个叫什么——蓬荜生辉!嘿嘿,今天大殿下一定不要走,袁某人叫上几个兄弟,陪着大王子好好喝几杯,来个一醉方休!”
方大宝卖弄成语,好在还没用错,高欢听了暗暗好笑,说道:“你看我今天匆匆过来,也没带礼物,回雪城马上就来你这里了——礼物都在自家府上呢,赶明儿派人给兄弟送来!”
方大宝满脸堆笑:“大殿下太客气了。”
“要不去我府上?那边好酒好菜伺候着!”
对于高欢的邀请,方大宝也不好拒绝,他倒不怕高欢对他下手——一是此人的修为虚浮,两个都未必是自己对手,自是不用怕他;二是高欢府邸就在皇宫里,若在皇宫动手,无论如何都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自然瞒不过他神通广大的母亲。
高欢的府邸名为“英武居”,取名十分贴切。
进了英武居,七转八转,结果来到一个小小的湖泊,顺着廊桥,来到靠岸停泊的一个画舫中。
船篷以轻纱覆盖,隐约可见舱内精致的布局——几张雕花木椅错落有致,一个餐台上摆着几样精致的小点,旁边一个小几上还留着几颗黑白子,几缕茶香淡淡飘散,引人遐想。
高欢叫人再上了几道精致的小菜,就留下一个美貌女子在一旁斟酒。
方大宝现在身边人来来往往,个个都是绝代佳人,眼界自然高了。一般女人,若不是漂亮到十分,他都懒得看上一眼。
这个女子见方大宝眼睛瞟了她一眼,眼光又落在别处,便有些诧异。
高欢冲她点点头,这女子缓缓卷下茶室旁边的帘子,轻轻一笑,“袁爵爷,您有所不知,奴家这一壶酒产自大漠,乃是用大漠特产‘月光葡萄’酿制,名为‘醉月仙醪’。有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喝葡萄酒,须用夜光杯。”
方大宝哈哈一笑:“这酒名字好听,一定不错!”
这酒岂止不错?原来在青霞城中,花红儿就是拿九曲鸳鸯壶装这个酒,用来毒杀方大宝和瑾瑜仙子,没想到自作自受,倒在酒肆上演了一场风月好戏,连累了别人孙韶公子几天见了女人都两腿打飘,心颤肝颤!
女子捂着嘴巴轻轻一笑道:“原来袁爵爷也是醉中刘伶,酒中仙人,可看不出呢!”
这女子相貌不算顶尖的,比起高歆或是瑾瑜仙子或差了少许,但一开口,软糯的声音中略带一丝沙哑,既有着风沙的粗犷,又有月光的柔情,正所谓温柔不失狂放,端庄不失妩媚,比起年轻小女孩,别有一番成熟女人的韵味。
说罢,这女子从一旁拿出三支杯子来,一支黑赛乌漆,一支白如羊脂、一支墨绿似翠,分别为爵杯、双龙海棠杯、双凤杯,然后把黑色的爵杯给了方大宝,细细言道:“袁爵爷少年得志,当用爵杯。”又把白色的双龙杯给了高欢,言道:“殿下,您生来就是龙,故用双龙杯。”
最后一个翠绿的杯子,这女子便留给了自己。
这女子一举一动,美人卷珠帘,举杯邀明月,便是再普通不过的斟酒、举杯,也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一动一静皆有节奏,姿势优美至极。
此时再一看,分明是个韵味十足的绝色了!
方大宝心道:好嘛,你们要来美人计,老子最喜欢了。
老子就擅长将计就计。
方大宝往凳子上一靠,一脸色迷迷的模样。
要做这种表情,方大宝可谓娴熟之至,手到擒来。
见方大宝如此上道,高欢心里一阵冷笑,桑杰师傅把这人说得十分精明,哪知一见面,便是如此的不堪,枉费自己找了青鸾姑娘这尊大神前来作陪,还搭上一壶美酒。
高欢故意叹口气,面露忧色。
方大宝马上问道:“大殿下,为何叹气?”
“小兄弟,咱们一见如故,同是修道中人,以后不要客气。”高欢正色道:“高某人叹气是因为生在帝王家,立志想做一番大事业——现实却是碌碌无为至今,如今已是天命之龄,未建尺寸之功,实在对不起母皇的一番殷殷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