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长出来的野草不算多,但生长力很旺盛,细细麻麻地长了一堆。
一株株小小的,拔着还比根茎粗的更费劲。
要是不小心扯断了,根须留在土里,没两天又能发出来。
程徽月弯着腰拔了一会儿,就酸得不行。
最近她用灵泉水改善了自己身体,感觉已经比之前体力要好了一些,皮肤也是白嫩细腻,像是打了光一样。
她怕这个变化太明显,最近干活都没有擦防晒,就戴了一个遮阳的草帽,但即便如此,还是没怎么晒黑。
沈亚兰每回问起,她都只好说“上岭村的水土养人吧...”。
但说完总会得到她怀疑的一眼,“这水土还能挑人养呢?”
程徽月没话说了,她爱咋想咋想吧,反正想破头也不会知道她有个能治百病、断骨续筋、美容养颜的灵泉水。
两个小时过去,沈听南拍完照片回来,发现程徽月还在地里拔草,时不时还要站起来捶一下腰,当即皱起眉。
他走到一边取下相机放好,挽起袖子就走到了地里,“你先休息一下,后面的我来吧。”
程徽月愣了一下,急忙让他出去,“不用,你就坐那边等着吧,我很快就忙完了!”
让他动手算怎么回事儿,要是被周围干活儿的婶子看到,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呢...
沈听南听了她的话,执拗地上手拔起了草,语气不满:“你在这里干活,我在旁边干看着?程知青未免把我想得太没风度了。”
“再说我还要厚着脸皮到你那去蹭饭呢,哪能一点活儿也不干,谭队长让你招待我,你应下是情分,我还得感谢你呢。”
他说的认真,专门提到了谭国栋避嫌,也是为了给周围的婶子听,好叫她们别乱传。
虽然沈听南倒是不介意他跟程徽月传出什么,但是她看着有些不愿意,那就算了。
他都这么说了,程徽月也不好再拒绝,低头跟他抢着干起来。
到底是她的工分,不好让他帮太多。
两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把这块地干完了。
“好了,我也该回去做饭了,沈记者现在就跟我过去吗?”
沈听南拿上相机,“嗯,我不认路,你带我去吧。”
“好,那我先去把锄头还了。”程徽月应了一声,带着他还了农具便回家。
到了院门口,刚从山里打猎回来的霍砚行看到两人一前一后地过来,黑瞳一缩,心情瞬间不太美妙。
脚步一转,拎着无力挣扎的兔子就走了过去,语气带着冰碴:“沈记者不好好采风,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沈听南闻言扫了他一眼,男人穿着方便打猎的灰色背心和宽松的粗布裤子,鞋底和裤头都沾着黄泥,胸前的布料带了几点血迹,配着此时黑脸阎罗的表情,看着十分解气。
他凤眸一勾,轻笑着道:“当然是到程知青家蹭饭了,我说过了,我在上岭村就只对你们两个熟悉,可不得过来多走动一下嘛。”
霍砚行抿着唇,面部轮廓很冷。
程徽月怕他误会,开口解释:“沈记者他吃不惯知青点的饭,是谭队长拜托我解决一下的。”
“...”
沈听南见她这么着急地出声,眼底的笑意霎时退散。
刚才在地里也是,现在也是,她好像很怕跟自己沾上关系...
霍砚行很满意程徽月的反应,唇角愉悦地微勾,深邃的眼瞳中掠过一抹戏谑,“既然这样,那不如我也去蹭顿饭吧,正好打了两只兔子回来,给你们加个餐。”
他话虽是对着两人说的,但眼神却一直盯着程徽月。
“好啊,把砚青和芙晚也叫上吧,好久没跟他们一起吃饭了。”程徽月没多想就应了下来。
沈听南眼尾的弧度再次往下压了压。
他们之间的熟稔度比他想象的还要深。
砚青,芙晚,是姓霍的亲人?
他们已经来往到这种地步了吗?
“...”沈听南瞥了一眼那边的霍家院子,刚才没看错的话,霍砚行是要往那回去?
他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两人实在离得太近了...
不过,正因为这么近,就算两家人偶尔走动一下串个门似乎也正常?
他默默说服了自己,硬是把心里那道坎给磨平了。
没关系,不就是一起吃了几顿饭么,他这不马上也是要一起吃饭了嘛,谁也别指望超过谁!
霍砚行拎着兔子回去快速剥皮去脏洗干净,还换了一套干净衣服才带着霍砚青和霍芙晚过来。
这时候,程徽月已经带着沈听南跟沈亚兰介绍过了,三人在厨房里洗菜烧火,已经开始备菜。
“要做什么?”他很自然地走到灶台前准备打下手。
“把辣椒、兔肉都剁成丁,我做一道双椒兔。”程徽月也很自然地吩咐起来。
常年掌握火候的沈亚兰对此接受很快,她早就知道俩人之间有猫腻,偷偷瞥了一眼,嘴角情不自禁地上扬。
霍砚青和霍芙晚还不知道自家大哥已经和两人钦定的大嫂‘暗度陈仓’,挤到程徽月面前就问:“那我们呢?程姐姐,我们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