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姐姐贴贴了,权至龙满血复活,大言不惭道:“我挑的香水比木质调香更适合姐姐。”
“是吗?”孟格桑勾起一抹戏谑的笑,“做了很多功课吧,自信满满呢~”
“嗯,和姐姐相处的每一秒我都牢牢记在脑海。”权至龙没有避开她的视线,放在身侧的手握紧,“所以自认对姐姐有一些了解,虽然真正见面相处的时候不多。”
说到最后一句,不自觉鼓起脸颊,看起来不大高兴。
孟格桑一怔,收起脸上的笑,“至龙……”
权至龙急忙打断她的话:“再说了,还没用过我送的香水,姐姐怎么知道比不上?”
虽然不是量身定制,瘾诱的香气真的很衬姐姐的气质。
“至龙听过这样一句话吗?”孟格桑看着权至龙,转了转食指上的戒指,顺着他转移话题,“喜欢所以合适。”
好任性的论调!
因为喜欢,所以一定合适。
不经意窥探到孟格桑真实性格的一角,权至龙欣喜又震惊,心里亦有几分认同。
合不合适从来不由外人评判,自己喜欢才最重要。
株赫,咏裴,大诚,乃至帮忙助攻过的椿姐和彩林,都觉得他和姐姐不合适,只有权至龙自己不那么认为。
不能和姐姐见面的日子,对她的思念没有减少分毫,反而沉在心底愈演愈烈。
每天最放松的时刻,是和姐姐通电话。
权至龙不是喜欢诉苦的人,更不喜欢把情绪垃圾倒给喜欢的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哪怕什么也不说,听到姐姐的声音会不自觉变得平静放松,好像天塌下来也不算大事。
因为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姐姐,想要一直和她在一起,如果姐姐也喜欢他,没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又哪来的不合适呢。
“……姐姐说得对,”权至龙看着孟格桑的眼睛,笑容和煦,“我送的香水你会喜欢的。”
所以当然适合。
“你小子……”孟格桑不自觉看呆了一瞬,她并不掩饰这一点,赞道:“真挺有魅力的,喜欢你的女人一定很多。”
笃定的语气。
“那姐姐呢?姐姐喜欢我吗?”权至龙追问,趁机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没办法迷倒姐姐的话,远远不够呢。”
他的瞳孔是浅浅的褐色,琥珀般清澈明亮,有种与艺人身份不符的纯真感。
孟格桑盖住他的双眼,轻轻推开他的头,“当然,不喜欢就不会和你交换联系方式了。”
黑暗中传来她的回答,权至龙垂眸,睫毛扫过孟格桑的手心。仿佛一颗小石子投入心湖,泛起点点涟漪。
“对了,姐姐今天不用工作吗?怎么有时间亲自来机场接我?”
迅速整理好心情,权至龙换了话题。顺手把孟格桑的手从脸上扒拉下来,放在手里好奇地捏来捏去。
哇啊,明明身高差不多,怎么姐姐的手看起来比他的小这么多。
张开手掌比了比,整体长度差不多,但姐姐的手指比他的细长,肤色也比他白,所以视觉上显得小了。
“现在记得我是艺人了?”
孟格桑白权至龙一眼,任由他像个好奇宝宝把自己的手翻来覆去的看。
“算你来得巧,前几天有一个海外拍摄工作刚结束,今天本来打算去公司转转。”
并蒂传媒正忙着招兵买将,孟格桑有意把影视部门划出去成立子公司,免得各种业务糅杂在一起。长此以往,对管理是个极大的挑战。
而作为最后拍板的boss,她不在许多事没法推进,所以有时间会尽量在公司待着,方便下属们找人。
“其实我的时间也不多,”权至龙偷瞄一眼孟格桑,小声说:“后天在马尼拉有演出,我明天早上就得走了。”
下午有演唱会排练。
幸好上海到马尼拉有直飞航班,四五个小时就能到,不然他半夜就得出发。
“……”
孟格桑一时无言,不是错觉——
至龙喜欢她。
知道归知道,她并不打算做什么。至龙看起来也不想马上说破,那就顺其自然地相处吧。
“机票订了吗?几点的飞机?”
“订好了,明天早上八点半的航班。”
孟格桑点头,吩咐小陈换目的地:“不去酒店了,送我们回家。”
小陈:“好的,姐。”
相比小陈的淡定,权至龙激动多了,直接从座椅上蹦起来狠狠撞上车顶。
“嗷!去姐姐家?!!”
“呀,这么激动干什么?头疼不疼?”
孟格桑哭笑不得,拉着权至龙坐下,仔细扒拉他的头发,确认没有撞伤才放心。
“时间那么紧住什么酒店?去我那住得了,正好方便明天送你去机场。”
为了那么一点时间地相处,孩子急匆匆飞过来,孟格桑哪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酒店,明天再一个人孤零零地走。
以她的性格,哪怕不知道至龙喜欢她,也做不出这样的事。
反正她大部分时间在楼下和阿梨一起住,楼上本就是为了招待亲友的,权至龙住进去正合适。
(李正宰:哪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