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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混混爹 1(1 / 2)


云飞醒来的时候,在一间狭窄的房子内躺着,浑身都是伤口,毫无疑问,怕是经历过毒打。

见木门从屋内紧锁着,又没有其他人在,他轻微地支起身体,从空间里拿了点药处理伤口。

看这个家的情况不好,都没用纱布包扎,只胡乱消毒后,撒了药粉。

“云零,剧情。”

…………

1925年,蓝星魔都,这个与多个国家交流贸易的城市。

富人特别富,穷人穷的不像人。

原身在北方的老家成了亲,后来在发小的带领下,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当时他的媳妇,黄小燕是不愿意的,只想待在老家种地,踏实心安,因为当时她已经有了两个月身孕。

但是原身不肯,他想要出人头地,想混成个人样回来,让那些瞧不起他的人们,刮目相看。

所以毅然决然地逼着老父母变卖了家产,给他和黄小燕凑出了火车票的钱。

原以为自此就能成为人上人,跟家里那些泥腿子们,有着天差地别。

没想到,在这里,发小也只是跟一群汉子,住着一个小宅院。

他们靠着给码头扛包,或者拉黄包车为生,能有车的,已经是属于不错的了。

大多数男人,都只能去扛包,还需要给小费工头,才有可能被选上。

原身就去了一次,回来后,腰酸背痛的,怎么说都不肯再去了。

至于住的地方,他们是跟发小他们挤在一个房内打地铺的。

这可苦了黄小燕,整日里含胸驼背地走路,被那些目光看的心惊胆颤。

原身不肯去干活,天天幻想着搭上大老板的船。

结果就是他们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幸好,她每天去菜市场捡菜叶时,认识了一位好心的阿婆。

帮她介绍了一份给成衣铺子洗衣服和缝衣服的工作。

拿到的第一份薪水,她买了东西给老阿婆,感谢她,然后问起,附近有没有便宜的房子租住。

老阿婆可怜她一个孕妇,自己又孤寡,干脆说让夫妻俩到她那住好了。

就是云飞醒来的这间屋子,普普通通的一个小房间,吃喝拉撒睡都在这。

当时老阿婆还在世的时候,中间挂了一块帘子,在另一边放了张小床给夫妻俩住。

后来阿婆因病去世前,把房子送给了黄小燕,只要求她为自己收尸办丧事就行。

那时的黄小燕已经生产完了,儿子一直是阿婆在帮忙带着,两人为成衣铺做事,日子虽清贫却也还过得去。

直到阿婆去世,成衣铺倒闭,原身又惹到了道上的人,欠下了一百个大洋的债务。

债主上门追债,原身被打的半死,然后看到了黄小燕母子俩。

建议原身卖妻卖儿抵债,不然就把他打死。

结果可想而知,原身不想死,求黄小燕救他。

救?怎么救?除了拿自己和儿子,还能拿什么救?

哀莫大于心死。

想起丈夫的发小,提过几次让自己去舞厅上班这种话,黄小燕心一狠,抹掉眼泪道:“我跟你们走,我去舞厅赚钱还你们。

利息,你们尽管算上,但是我儿子不值几个钱,卖了我,就不卖他了。

不然我们母子俩,今日就撞死在这里,让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抬起头来。”

为首的涛哥仔细地打量着黄小燕的容貌和身段,满意地点了点头。

“会唱曲吗?”

“会。”黄小燕眼含泪水,唱了一遍家乡的山歌。

曲子是土了点,但是歌喉还是不错的,只要稍微调教一下就行。

涛哥同意了,用黄小燕抵债,她三岁的儿子就算了。

……….

媳妇被带走进了舞厅,张世强依旧不知悔改。

他想加入帮派,或者跟在大老板身边当走狗也行。

为了能够有机会,经常在街上,跟着那群收保护费的混混们身后拍马屁。

至于儿子,他懒得管。

那个年代的舞女就是女支,所以当黄小燕踏进舞厅的那一刻,她就不是他们张家的媳妇了。

他可丢不起那人。

不过,偶尔缺钱了,他会用儿子来威胁,让黄小燕给他钱,不然就打儿子。

反正她现在赚的多,要点小钱花花怎么了?

并且张世强不止一次跟人说过,他后悔死了,早知道黄小燕那么sao,早就应该让她去舞厅上班赚钱。

当初提起,跟烈女一样要死要活的,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现在两人的儿子,已经五岁了,小名叫狗蛋。

黄小燕去了舞厅上班后,虽然一直被看管着,不能离开舞厅,却还是惦记着儿子。

托舞厅认识的小弟带了钱,交给邻居钱大娘,每月给她五块大洋,只要每天给狗蛋吃两顿饭就行。

五块大洋,对于哪个家庭来说,都相当于天降巨款。

钱大娘本就和阿婆的关系挺好,又有钱收,而且一个小孩子,也吃不了什么,所以也就应下了。

每月,无论黄小燕的日子好不好过,这五块大洋,都雷打不动地送到钱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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