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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1 / 3)


秦欢也激动的跑了过去,果然,林佳程和曹老三两人正扶着一辆三轮,上头放了一个超大的电冰箱。

电冰箱在这个年代可是稀罕货,一路上围观的人差点把路都堵住。

等电冰箱到了地方,大伙儿才三三两两地散开来。

只是散开之后,还是有好多人议论纷纷。

“哦呦,居然弄回来一台电冰箱,可真阔气!这秦记餐馆看来是真的赚钱。”

“那老板可真能干!有魄力!这么大一台电冰箱,说买就买,还刚好弄到了票。”店里的一个熟客笑着夸赞。

“可不?他们店的生意好呢!丁点大的五个包子就要卖三毛,心黑些才能赚钱呢!看吧,转眼就买了台大冰箱,赚了咱们不少钱吧?”一个黑脸大叔摆弄着烟枪,酸里酸气地说道。

“那也是人家厉害,手艺好,也会办事,心里有成算,不然咱们这条街那么多吃食摊子,凭什么就她的铺子能火呢?”一个梳着利落短发的婶子可看不惯这酸唧唧的样子,直接怼道。

“嘿,你们愿意给她钱赚就给,反正我是舍不得了!”那大叔黑着脸,咂摸着烟枪晃悠悠走了。

“啧,酸什么呢,有本事自个儿也开一家餐馆啊。我倒是要看看,寻常人能不能有那个手艺和手段把餐馆开起来。”

“这电冰箱可真大,比我在省城百货大楼里看到的还要大,是新出的吧?啧啧啧,这么大的电冰箱,是咱们县城头一家吧?”

“天热,餐馆是得有个电冰箱才能放得住菜,这么大的冰箱,估计就是给店里用的。”

“那我以后可以直接来这里买汽水了,冰镇过的汽水肯定更爽!”

众人又议论了一会儿,看完了热闹,这才稀稀拉拉地散开。

……

秦记餐馆里,秦欢已经招呼着林佳程和曹老三坐下,一人给烫了满满一海碗肥肠粉,加了满满当当的肥肠和足足三个节子。

“快喝口水歇歇,再吃口热饭,赶了这么久的路,都累了吧?”赵文娟也给两人送上了茶水。

曹老三撩起衣裳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拿起蒲扇狠狠扇了几道风,这才把脸上蒸出来的热气散开。

“谢谢婶子。”曹老三一边道谢,一边端起了那碗水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清凉的薄荷水下肚,一路上的燥热才被浇灭了,肚肠终于打起了精神,按捺不住地咕噜叫了两声。

林佳程喝完了水,也精神起来了,捧起了那碗肥肠粉,搅和了两下就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一看就晓得是饿急了。

新鲜的红薯粉条最是爽滑,吸溜一下就嗦进嘴里了,每一根粉条都浑身裹满了浓浓的大骨汤,沾满了肥肠独特的香气,有时夹杂着几根脆嫩可口的绿豆芽,在嘴里咯吱咯吱响,香气也似乎更加浓郁了。

嗦了几口红薯粉把肚子垫吧了,两人才开始挑里面的配菜吃。

肥肠是今天现煮的,配了几样大料,把那股子味道都去干净了,内里还保留了一些脂肪,一口下去,油润又有嚼劲。

还有今日现煮的节子,里面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里头吸满了汁水,一整个放进嘴里,轻轻一咬,里头的汁水就爆开了,烫得舌尖一缩,随后味蕾便被那浓郁的鲜气和脂质的香味裹满,越嚼越香。

曹三哥嚼着一颗酥豌豆,只觉得这碗肥肠粉想是一个怎么也挖不完的宝藏,内容丰富极了。

“曹三哥这次顺路吗?帮我们走水路把冰箱运回来了?今天可别走,今晚必须得留下来吃饭。”

等两人歇息够了,秦欢才笑着问询曹老三。

“曹三哥也是我在省城遇上的,这电冰箱的体积大,走陆路颠簸,还不好搬运,我就拜托曹三哥,坐他的船回来。”林佳程三言两语就把这件事情的始终说明白了。

“那可要多些曹三哥了,要不是有你的船,我们佳程不晓得要在路上耽搁多久呢。”赵文娟也笑着谢道。

曹三哥抹了抹嘴,张嘴道:“也是我和你们店子有缘,刚好就遇上了,今晚我保准留下来吃饭,以后也交个朋友,佳程在运输队,天南海北地跑,以后说不定我也有麻烦他的时候呢!”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守望相助才是兄弟嘛。”林佳程爽快一笑,连声答应了。

曹三哥三天两头都会跑省城,交个朋友也不是坏事,说不定以后也有请他帮忙的时候,这次运电冰箱不是正好就帮上忙了?

能交这个朋友,自然是件大好事儿。

“弟妹的手艺越来越好了,这碗粉真是处处都合我的心意,这是店里的新品吧?以前好似没见过?”曹三哥嗦完了满满一大碗的肥肠粉,把汤都喝了个一干二净后意犹未尽地说道。

“是,是店里的新品,我把隔壁的门面也租下来了,以后多摆几张桌子,再多开一个档口,免得浪费地方。三哥要是喜欢,以后常来吃就是。”

秦欢一边招呼着许婷把桌子收了,一边和曹三哥客套。

这时候,店里也渐渐开始上人了,店里的女人们都忙活了起来,曹三哥便十分有眼色地告辞,免得妨碍了店里的生意。

林佳程自然要去送他,顺便再续上路上的话题,刚才两人正聊到广市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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