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
因为把一首歌的词曲版权授权给各大公司代为运营更符合创作者们的利益。
当其他歌手或个人想要翻唱、想要演绎一首歌时,他们便可以直接和唱片公司对接,专业的团队和健全的法务能够让创作者们获得最大的利益和最多的保障。
不过,这个授权只能给创作者们带来眼前的收益。
因为创作者们一旦和唱片公司闹掰,那只要唱片公司没有违反词曲版权的代理约定,创作者们就无法在代理到期之前拿回自己的词曲版权。
甚至他们自己都无法使用。
这里有个经典的例子,邓紫旗。
在和老东家闹掰后,人们才知道,她所创作的所有歌曲,词曲的OP都在蜂鸟的手上。
而SP则在百纳的手里,并且代理期无限的长。
所以,当张介想要演唱《泡沫》给邓紫旗听时,即便邓紫旗已经单干,她也无法将歌曲免费的送给张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张介自掏腰包去百纳购买歌曲授权。
正因如此,当华纳唱片在合同里表示,周舟在签约后五年里所作歌曲的所有词曲SP都归公司后,周舟脑袋里的第一个反应那便是不可能!
而和词曲SP相比,录音录像版权的归属其实没啥问题。
因为绝大多数的歌手都没有自己歌曲的录音版权。
没办法,谁让唱片行业里的专辑,指的就是录音室专辑呢?
歌迷们买的专辑,也就是这个东西。
如果卖唱片的资本连支持唱片制作的这些版权都掌控不了,那他们还赚什么钱?
不过,有一说一啊,对于歌手来说,录音版权其实也挺重要的。
这不仅是因为录音版权意味着钱,更是因为录音版权代表着歌手的青春。
这就像是二十年后,胡彦兵再也无法唱出当年的《月光》一样;
更像二十年后,周杰轮演唱会上最大牌的嘉宾已经不是蔡依淋一样;
那个头一歪就能读完依赖的身影,才是最帅气的自己。
而当这些事实出现在周舟的面前后,周舟便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合同该怎么谈了——
“周总,合同的年限、专辑的数量、分成的标准我都没有问题。”
“但版权约定我有异议。”
“我的词曲版权可以交给华纳代理,但代理时间只能维持到我离开华纳前的最后一天,在我离开华纳后,这个代理便会立刻结束,所有版权重新归我。”
“同样,录音录像版权可以归华纳所有,但我需要追加一个条款。”
“那就是在我离开华纳后,我有权从华纳的手中买回我录制歌曲的录音录像版权。”
“不知道您……”
“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