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血腥皇女这件事,最不能让朱雀接受的也许不是鲁路修的行为,而是帝国和反帝国两方面对这件事的评价。
帝国方面高度高度赞扬了血腥皇女的行为,并对恐怖分子杀害皇女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并抓捕了一千名无辜的十一区平民吊死,作为对黑色骑士团行为的回应。
而反对帝国的组织诸如:希望联盟和黑色骑士团等组织也对这件事幸灾乐祸,当时还潜伏在帝国的刘宣就私下对对弟妹表示,尤菲米娅的结果是命中注定的,这样也不错让那些心存幻想的人用两天时间看清了帝国两百年的所作所为。
总之无论是敌人还是朋友,没有一个人同情尤菲和朱雀,所有人似乎都认定这不过个必然结果。
“不,这一切是有意义的,如果不是因为GEASS那邪恶的力量,这个计划一定能成功的。”
从那以后,这就成了朱雀难以摆脱的心魔,让这位既不能融入帝国的圈子,也不能融入反帝国的圈子,最终因能力不足被鲁路修罢黜并雪藏,如今只能在新黑色骑士团干回老本行——专业的佣兵。
其实朱雀这么纠结的根本原因是痛恨自己的无能,既保护不了爱人,也不能保护自己深爱的十一区人民,甚至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尤其是每次遇到刘宣时,这种无力感就更加强烈。
无他,刘宣的妹妹被第十骑士鲁齐亚诺家族绑架送给教团后,刘宣毫不犹豫的带着弟弟和十多个朋友血洗了布兰德利全族,共杀死了这个家族的15名男性成员。
这种违反秩序的血亲复仇行为是朱雀绝对不能容忍的,但让他大跌眼镜的是,由于希望联盟组织的大规模学生运动和刘宣的各种贿赂权贵操作,这位和弟弟叶成勋被宣布无罪释放,然后帝国舆论对这位各种赞美,像海兰德和修奈泽尔等很多高级官员也出面,请求皇帝特赦这位,结果帝国没有特赦,但宣判当天,恰逢销鲁鲁生日,刘宣自己也就没事了。帝国还敕封这位为帝国骑士,表彰刘宣的行为。
这让朱雀所有的遵守秩序行为看起来就像笑话。
“虽然…帝国秩序不对,但秩序就是秩序,你刘宣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呢?这样才对。”
曾经朱雀也想把自己这套理论传授给刘宣,但刘宣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不可名状的怪物。
这让朱雀更加恼火,最关键的是帝国高层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把他和刘宣放在一起对比,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似乎更多的帝国精英更欣赏刘宣而不是他抠木朱雀。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夜深人静时朱雀总是愤怒的扪心自问,为什么除了尤菲等少数帝国高层,大家都不遵守秩序。
其实刘宣已经告诉过朱雀具体原因,只是朱雀不接受罢了。
朱雀先生我不想和你争吵,你有你的逻辑我也有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报仇有理,杀仇人无罪。
如何看待复仇,尤其是杀父之仇,在法律史上一直是大问题,待的。
首先,杀亲之仇不共戴天,这是儒家经典里说得很明确的,朱雀君别和我说你没听过这些。
儒家经典诞生于先秦的宗法社会,宗法自然最看重血亲。
为血亲复仇,其实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人类学家对原始部族所作的田野调查,发现过很多这种情况。比如爱德华泰勒在人类学里就写到:“为亲属之死复仇,是最神圣的义务,土著被号召去完成这个义务。如果他居然忘记了义务,那么任何一位老太婆都会嘲笑他,如果他没有结婚,甚至连一个姑娘都不会同他讲话……”
你看看这后果多严重。
所以,抛开东方儒家经典的神圣色彩,先秦典籍中的很多内容,不过是对中国早期社会的一些价值观的朴素记录而已。
但到了现代,所有的国家都在努力提升自己的战争能力,要提升战争能力,当然要强化国家对暴力的垄断,这才能集中力量对外,不然就会不停内斗。
既然国家要垄断暴力,血亲复仇当然也就在打击之列。
这就导致一个结果,具体社会运转当中,往往出现一种理和法在两条轨道上的情况。某一件事是对是错,叫作“理”;国家的禁令,叫作“法”。像复仇这件事,法律是禁止的,但民间很推崇,这就出现了法和理的不统一。
“你朱雀的问题就是凡事不讲道理的偏袒法律,可如果有一天帝国崩溃,你的法律又算什么?”
“法律不会崩溃的,秩序不会崩溃的,你撒谎就是你不对。”
“说的那么伟大,你连尤菲的仇都不敢去报,你算什么男人!”
“你给我闭嘴!”
最后双方的谈话就这样无疾而终,从此两个人算结下了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