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排队点餐的时候,谢母四处张望,看到其他顾客手里的汉堡包,她又习惯性的跟儿子抱怨起来。
“你说吃面包就吃面包,非要往面包里夹那么多乱七糟的东西,有啥意思啊?”
“这帮人吃东西咋都直接上手啊?跟那没开化的野蛮人似的,城里人一个个咋越活越回去?”
谢少琛原本是想着,先不跟母亲争辩,等她尝过了就知道好吃了。结果母亲比他想象得还固执,食物上桌之后,她怎么都不肯吃。
“这咋都没有筷子啊?”她不顾儿子的阻拦,扬手就招呼店员,“服务员,给来四双筷子!”
服务员虽然诧异,但还是保持礼貌的告诉她,本店不提供筷子。
“这么大个店,咋就连双筷子都没有呢?”谢母把面前的餐盘一推,满脸都是嫌弃,“这多不卫生啊!一个个都拿手抓,那手上多少细菌,全吃进肚里了!”
“东西都叫了,就凑合着吃吧。”谢父倒是很看得开,朝整个大厅一比划,“这不,人家都这么吃,能有啥事啊。”
谢母狠狠推他一把:“你这老头子,等你真吃出病来你就知道后悔了!我可不想大老远的来城里一趟,完了上吐下泻,找罪受哪?”
“不吃了!这没法吃,换一家!”谢母说着,气呼呼的站起身就要走。
易昕忙打圆场:“阿姨,您别急,您跟叔叔先坐一会儿。附近商场里就有卖筷子的,我去买几双筷子回来吧。”
在快餐店里用筷子……谢少琛从没想过。但现在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安抚住母亲,他也只能强挤出一个笑容,在易昕去买筷子的时候,继续陪着父母聊天。偶尔也会朝周围张望一下,祈祷自己这一桌不要引起太多注意。
坐在他们不远处的一桌,是一对年轻情侣。女的衣着火辣,相貌却是一般,在谢少琛看来,既没有茉茉身材好,也没有茉茉漂亮。坐她对面的男的不算帅,但也不丑,穿一件棕色皮夹克,小平头,这时正拿着炸鸡和薯条,宠溺的往女友嘴里送。
如果只是到这一步,还可以将他们看成一对恩爱的小情侣,那么接下来的一幕,就令人大跌眼镜。
“夹克男”给女友喂薯条的时候,一个没喂好,薯条脱手掉到了地上。女友顿时一脸嫌弃,冷冷甩下一句:“你吃!”而“夹克男”竟也当真老老实实的捡起地上的薯条,用餐巾纸简单擦了一下,就送进了自己嘴里,讨好的冲她笑着。
这一幕,也同样被谢母看在眼里。
“你说说这现在,男的不像男的,女的不像女的,这不是丢人现眼吗!”
谢少琛赶忙劝阻:“娘,您小声点,别让人家听到了。”他悄悄朝那桌偷看一眼,好在他们并没朝这边看。
“相比之下啊,昕昕这小姑娘真的好太多了。”谢父也忍不住感慨道,“说明咱们少琛眼光不错。”
“那是!”谢母哼哼两声,“少琛要是敢找那样的媳妇,我就拿大棒子把她撵出去!”
谢少琛干笑了一下,心里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夹克男”的经历,竟然让他感到了几分同病相怜。甚至自己还不如他呢,他好歹是把女神追到手了,自己呢?自己为茉茉做的不比他少,茉茉却是连正眼都懒得看自己一眼……
不过——等等,谢少琛忽然灵光一现,说不定,这个男的还有另外的可利用之处……
很快,易昕买筷子回来了。
为了不让谢母尴尬,也为了给谢父和谢少琛做一个示范,她开始主动用筷子夹薯条,并且,用最大的努力吃得自然。
同桌的三人也渐渐动筷了,作为唯一用筷子的一桌,他们不出意外的收获了大量注目。夹克男的女友还尖声尖气的嘲笑了一句:“乡巴佬。”
谢母刚吃了几口,用筷子在汉堡包里划拉一下,把里面还沾着奶油的生菜和鸡肉挑出来,夹给易昕和谢少琛:“来,多吃点!昕昕这么瘦,要多补充点营养!”
谢少琛忍着尴尬,劝道:“娘,这个不是这么吃的……”
“不这么吃还怎么吃?”谢母理直气壮,“不都是菜,都是肉吗?你是在城里待了几年,就看不起你娘了,觉得你娘连菜都不会吃了是吧?”
不,关键是……谢母是拿自己用过的筷子给易昕夹菜,保不齐菜里还会沾上口水,这才是真的不卫生啊……
“……正好,我还挺喜欢吃这菜的。”谢少琛硬着头皮开口,想从易昕餐盒里夹走那几片菜叶,“我吃了吧。”
“你别动!”谢母却还来了脾气,“这就是我给昕昕的!给我儿媳妇的!你让她吃!”
“咋的,她不肯吃,她还嫌我啊?她要是真嫌我她言语一声,我立马扭头就走,不用她陪了!”
“……没有啦。”易昕连忙摇头,匆忙编了个理由,“我就是今天起来得晚,刚吃过早餐不久,现在还不是很饿……不过,我会吃的!”她夹起那两片生菜,慢慢的送到了嘴里。这一瞬间,谢少琛在心里对她表示一万个抱歉。
“对!大口吃!”谢母看得拍手大乐,紧接着又教育她:“小姑娘就是要早睡早起才能身体好,可别就知道赖床。在我们那村头啊,一年到头都得早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