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很简单,在她对庄言的认知里,男人是个很好相处,好脾气,事事依着她,无论她犯下什么错,他都不会责怪她。
周围人都说庄言爱惨了她,她不会拿“舔狗”这个词去侮辱庄言,她愿意和庄言联姻是因为他对她过分的好,跟他同居这一年她过得很舒服,因此不介意把时间拉长。
十二点,该吃午饭了,夏晚让助理安排的午餐也到了,这地方偏僻没有五星酒店,助理只能从评分高的餐厅里点外卖。
单人间的病房还算宽敞,应有尽有,顾前摔伤了腿不方便行动,助理就把桌子移到床边饭菜摆好。
这买的都是夏晚喜欢吃的,夏晚看了一眼,菜色还不错,看起来挺好吃的,她拿起筷子,尝了几口就放下了。
顾前停下筷子看她:“菜不合你口味?”
“我现在还不饿,不太想吃。”这话是骗顾前的,她的饮食规律很正常,到了饭点就饿,现在不想吃,纯粹是这些菜没有庄言做的好吃。
她以前没有这么挑食的,自从和庄言在一起后,被他惯的越来越挑,这可真不是个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