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受害人,但是我有要事在身,不想在宁港多待。我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我得给多少钱。”
光头说:“你的饭菜钱五百八,灯具一千,打伤我们三人五千,共计六千五百八十元。”
何强问李警官:“你认为这样合理吗?”
李警官用手拍拍光头,说:“朱老板,看在我的面子上,把零头去了。”
光头摆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好吧,看在李警官的面子上,那就收六千五,零头八十不要了。”
何强冷笑一声,说:“这钱我认了,但是你们必须给我收据并详细说明,否则这钱我回去不好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