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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成则挑的是还剩半瓶的桃红香槟。
倒在杯子里带着梦幻的粉红色泽,一下就俘获了季清羽的心。她盯着,细腻的果味弥漫开来,突然就有点渴了,试探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味道比她想象得要好很多。
冯成则并不喜欢这类酒。
但打开柜子,都是桃红香槟居多,他复杂地想,应该是五年后的他考虑了妻子的口味才让人添置的。
季清羽也不知道能跟冯成则聊什么,但她想起了一件她很关心的事,小声问道:“冯总,我们到景城以后真的要去接孩子吗?”
冯成则愣住。
他知道有个女儿,可没有实感。手机里有照片,他也只是匆匆扫了一眼,是个微胖的小女孩,眼睛圆溜溜的,扎着小辫子,他放在膝盖上的手无意识地收紧,感觉荒谬的同时,内心深处也对那个小胖妞莫名感到好奇。
“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季清羽猜测,孩子的名字里应该有个“沅”字。
冯成则也不知道。
“应该不会有问题吧?”季清羽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虽然这是她的身体,但这五年的种种她没经历过。
“不会。”
冯成则淡淡地说:“只要你和我不要说奇怪的话,也不要做奇怪的事,没有人会怀疑。”
的确,这种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季清羽是不会相信的。她也算博览群书,什么穿书、重生、快穿、古穿今她通通都看过,最上头的时候还试着动笔写过,当然在写到第三百字时,她的作者生涯就已经告终。别说大学时的论文,光是学生时代八百字的作文都能将她折磨得不行,一部几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