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没有直接戳穿于格,而是顺着他的话茬,打趣道。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悲伤。都这么糟糕了,整天哭丧着脸,也无济于事。
所以我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精致点,用尽我所剩下的一切,穿得光鲜亮丽,能够让我短暂忘记伤痛,从而让我精神点。
就像现在,比起我的悲伤过去,你更加在意我的这身行头,不是吗?
即便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他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于格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假装自己是个硬汉,“对了,你呢。每个好骑士都有一个好故事,不是吗?”
“我?一个从意大利来诺曼底谋生的私生子,我的父亲不打算留给我任何东西,我发誓要过得比他更好,并让他为之后悔。”埃里克随意地敷衍道。
“你刚才不是说你是丹麦人吗?丹麦不是在北边吗?意大利应该在南边才对。”于格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丹麦人想去哪就去哪。”
“也是。”于格点了点头,虽然他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埃里克注意到那个豪华高台上多出了几道身影,其中之一正是鲁弗斯,他没有戴头盔,所以他那红脸很显眼,鲁弗斯身旁还跟着一个穿着北意大利风格服饰的青年,青年显得很慵懒,似乎对比武大会没什么兴趣。
这时,喇叭声响起,传令官说话了,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人群沸腾起来。比赛开始了。
传令官命令仆从举起不同颜色的彩旗。
一轮十个骑士,十个骑士进场,埃里克是其中之一。
“愿上帝保佑你。我是看好你,少年。”于格拍了拍埃里克的马,一副过来人的模样。
随着骑士们进场,人群发出“嗬--嗬--嗬--嗬--“的叫声,就像一个人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时,人群会发出的叫声一样。
侍从从靠在栏杆上的地方拿起一把骑枪,递给每一位入场的骑士。
同时还拿起两把备用的骑枪。
这是特制的骑枪,专门用于比赛的那种钝尖的四节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