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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杀别人比被杀要好(2 / 2)


菲利蒙躺了下来。

“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得了。”

“这当然知道,我就想抱怨抱怨。那群骑士老爷无论怎么样都有人赎,喝着麦芽酒,唱着歌就把仗打了。

唉,我们可怜呐,像我们这种小兵,战场上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人会在意。

工作多,薪水低,别人休假,我们全勤,钱少事多,离家远,不过好在我们不用交地税,因为我们根本买不起地。

托马斯,你说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一名士兵。”

“因为比起被杀还是杀别人比较好,而且还能够攒点钱,这几年英格兰不太平。”

“是啊,这群贵族总有一堆理由要打仗。这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好像是国王的儿子要当国王什么的。”

“是我记错了吗?那上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是上上代国王的堂侄要当国王。”

“那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内兄要当国王。”

“那上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岳父要当国王。”

“唉,突然感觉这仗打得特没劲。我们整天就为了这帮贵族的家事在流血。当个贵族不就行了吗?明明他们已经衣食无忧了,为什么非要当国王,你说这帮贵族是不是傻.......”

菲利蒙话还没有说完,托马斯就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视线透过灌木丛,伦敦城外的吊桥不知何时放了下来。

就在吊桥放下的一瞬间,一队骑士从一旁的森林里窜了出来,举着火把,驱使着战马向着城内奔去。

城门上的守军发现了骑士,以弩箭回击。

然而骑士只是先锋队,紧接着密密麻麻的弩兵和长矛兵从森林中紧跟而出,与城门上的守军对射了起来,掩护骑士进入伦敦城。

一部分长矛兵和弩兵也紧随着骑士想要冲入城中,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马匹,加上守军的骚扰要慢上许多。

“莪们得去报告给国王。”

托马斯起身,往身后的灌木丛跑去,只是他还没有穿过灌木丛,便停住了脚步。

几百名骑士举着火把就停在他的身前,最中央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人,他的头盔上嵌着王冠,他完全没有看托马斯,他正在和他身旁的贵族说着托马斯听不懂的语言。

没有人在意托马斯,仿佛托马斯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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