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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章 番外5(1 / 4)


轩昂紧张极了,一把攥上陈思雨的手臂,说:“姐,他要让咱丢脸了。”

这是一场准备了整整一年的演出,随团队伍包括了乐团,舞团,舞美道具,以及艺术顾问,足足有一百多号人。

而轩昂是被部队文工团公派出国留学的,要是万尼亚上校冲上来就喊崽儿,喊我的儿子呀,我可算找到你了,别人会怎么看他,会怎么看他姐?

他姐是如今外交部最年青的文艺参赞随员,人嘛,树大招风,她给人盯的紧着呢,他要闹点什么妖蛾子出来,回去之后会不会打人打小报告,妨碍他姐的前途,轩昂在这一刻紧张极了。

十九岁的大男孩在这一刻紧张极了,生怕要因为他而闹出乱子来。

但怎么会呢,万尼亚是个曾经在华国呆了好些年的军事专家,退役之后,他跟安娜一样,选择了出国,并到了英格蓝,现在在英格蓝国家大剧院任钢琴师。

他了解华国的国情,了解华国人,当着几百号人的面,不可能会那么做的嘛。

他和英格蓝国家艺术团的人是共同来接机的,把鲜花递给陈思雨,等芭蕾舞团的代表用英文致完词之后,用流利的中文进行了欢迎致词,并请他们上车了。

在车上,徐莉想啊想,忽而目光落在轩昂身上:“思雨,我怎么越看那位说中文的钢琴师跟轩昂就越像呢?”

前面也有人回头说:“那位会说中文的钢琴家,跟陈团的弟弟越看越像。”

轩昂特别紧张,怕有人看出端倪来,拳头都攥青了。

但流言这种事情,陈思雨最擅长应付了。她半开玩笑半说真话:“轩昂,我也瞧着你们像,要不你干脆认个干爹吧?”

轩昂一缩肩,就听团里有个人说:“对啊,认个干爹吧,说不定他能帮帮你,让你留在英格蓝呢。”

“要是我,我就认他当干爹,让干爹帮忙,留在英格蓝。”还有人说。

轩昂还是个赤诚,纯真的孩子,听了团员们这种大放厥词,觉得不可思议。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为了能出趟国,能留在国外,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的,在他看来了不得的大事情,就这样,在大家的玩笑中被一揭而过了。

在下榻之后,大家渐渐有种感觉,就是英格蓝艺术团似乎并不欢迎他们。

因为对日访问的成功,这趟国家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可以说是举整个文艺界之力而排练了这场演出,也因为英方在来之前的接待规格很是隆重,大家对这场演出抱着极大的期待。

英方的接待工作也确实搞得很隆重,也非常配合他们的排练工作,但在日常相处中,外交团的人却感觉到了一种边界感,一种礼貌,热情中杂夹着怜悯的边界感,那种感觉让大家很难受。

而两国的外交谈的也并不顺利,毕竟英格蓝还侵占着华国很大一片土地,据说在谈判桌上,双方的外交官已经吵过好几轮架了,英格蓝的官方报纸上,甚至把华国人跟印第安人相提并论,还把

这次演出形容为是:接受文明的检阅。

好在团员大多不懂英文,也不会看报纸,否则就得大失所望,因为从媒体报道来看,人家对待他们,就好比对待刚刚走出非洲的智人。

陈思雨懂英文,一来就在看报纸,也因为上辈子的际遇而特别了解英方的心态,但她是个舞者,不会为了那种傲慢的漠视就轻视自己的。

舞者只会用舞蹈说话。

于她来说,排练,准备登台就好了。

……

来了两天,轩昂在外交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两所艺术学院,他很喜欢其中一家,但因为万尼亚上校,还是给拒绝了,剩下的一所是明天约好的时间,今天他就来大剧院陪姐姐练琴了。

外交团有规定不能跟外国人直接接触,轩昂来了两天,万尼亚也并没有亲自找过他,这让轩昂心里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但他也知道,对方迟早会跟他见面,说不定还会让他改国籍,改姓啊什么的,所以已经准备好了一系列慷慨激昂的说辞,以回绝万尼亚。

但事实上,俩人的见面跟轩昂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喜欢钢琴,看到好琴自然就喜欢弹一下,陈思雨在排舞,他在剧院里转悠,看到一间琴室里有好几架钢琴,而且一看其材质跟年龄就能看得出来是好琴,忍不住手馋,摸到一架象牙琴键的,忍不住就弹上了。

先试了一首《命运》,好琴跟差琴的区别,从琴键的手感到声音的醇厚,饱满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于是趁兴又弹了一首《悲怆奏鸣曲》,当一个热爱钢琴的乐者碰到好琴,那种兴奋感是无与伦比的。

他自己弹的沉醉,剧院里很多英格蓝人看到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国人在弹琴,也觉得很惊讶,用路过的方式纷纷在礼貌的偷窥。

在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东方人,在西方是很让人震惊的嘛。

轩昂并不知道有人在围观自己,但突然,旁边又响起一阵琴曲,他整个人为之一震,它叫《月光小曲》,作曲家许如辉,发表于1936年,而那是胡茵在被判为土豪劣绅后,为防被批为靡靡主义,最后一张烧掉的黑胶片。

轩昂不知道在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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