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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林洛告状,本官无罪(2 / 2)


班头作证,把火锅店以八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挨千刀的钱有德。

王大虎不忿,差点挨了捕快的棍子。

现在林洛换了身份,班头换了人,态度也变了。

哦,听林洛说,连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都换了。

“来者何人,何事告状?”

应天府尹孙志用和班头一样,先是发问,然后伸手去抓惊堂木。

想了想,还是算了,轻拿轻放。

“读书人,如何能像草民一般,成何体统?”

孙志用盯着跟在衙役后面的林洛,哭笑不得。

读书人,就算原本家境贫寒。

但考中秀才,朝廷的补贴足够生活。

而且免交税,免徭役,还能合法拥有奴仆……

总的来说,孙志用端坐高堂上,其实和林洛算一个阶层的。

“大人,钱有德,栽赃陷害,下毒杀人!”

林洛理直气壮。

“应天府尹,目无律法,胡乱判案!”

孙志用一看状子。

好家伙,连中小三元!

这年轻人只比本官当年差一点点!

还是在应天府,大有前途!

“林洛老弟,你告的是前任府尹,他已经伏法,前案与本官没有关系,本官无罪。”

孙志用离开座位,走下堂来,首先给官衙脱罪。

百姓怕官,是千百年来一代代刻下的烙印。

实际上,洪武年间的官吏,也挺怕百姓告官。

前几年,洪洞县有个叫姚小五的,来到应天府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结果不光把本州知府拉倒午门外斩首,连当朝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诸多大臣,一并斩了!

孙志用也是在前任高府尹被砍了以后,补缺主政应天府,能不怕吗?

“大家同为读书人,老弟不用太客气,你尊师何处,座师可有一同前来?不如同去后堂一叙,何必在堂前分辩,空惹得百姓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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