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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章 万王之王(1 / 2)


和陈长生估计的一样,陈天赐并没有严格按照父亲给他制定的西征路线行进。

按他的想法,打仗本来就是瞬息万变的事情。他打仗,就是追着对手打,出奇不意的出现在对方面前,毫不留情的施以老拳,击溃对手是他最擅长的战法。

如果按照他父亲制定的西征线路,那沿途的对手早就跑了。

所以,他越过咸海之后,就偏离了路线,直奔乌克兰大平原去了。

就连徐明达都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

这可把徐明达给急坏了。

他是个严谨的人。也是个刻板的人。一直按照陈长生制定的行军路线图走。因为他相信,英明的陈长生皇帝是神明,会在冥冥中给他指引胜利的方向。

在和陈天赐失联之后,徐明达犹豫了几天,最终决定还是向里海南部进发,往黑海方向走。

因为他判断陈天赐很可能就在那个方向等他。

其实他只是一厢情愿。

陈天赐不会等任何人,他就是一只雄鹰,一条孤狼,一个以征伐杀戮为乐趣的暴虐之王。他只按自己的想法走,因为他自信没有什么人能够对他造成威胁。或者说,他一直渴望着一个对手,但这个对手一直没有出现。所以他就一直在找。

事实上,此时的欧洲大地,除了环地中海一带的罗马帝国,也的确没有什么部族能称得上对手。因为陈天赐实在太强了。

不光他和他那几十个亲卫强大到恐怖,他所带的士兵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更何况他还有世界上最强大的辅助部队。而这样的勇士和工匠,他一共带了近一万人。

这是什么概念,当时被罗马人称为蛮族的日耳曼人,昂撒人和斯拉夫人,都还是部落形态。住在一个个小村庄里,他们的国王,也就相当于部落酋长。甚至他们都还没有形成王国的意识。

几百年后,罗马人进攻并消灭他们,这些蛮族才懂得一个道理,一根筷子一下就掰断了,一大把筷子就掰不断了,所以才形成了联合起来组成王国的概念。几十个部落或者更多的部落联合在一起,选一个最能打的当王,带着他们一起去抵抗外敌入侵。

所以,匈奴人西迁的时候,组织严密的军事部落联盟毫不费力的就打败了这些松散的土著民斯拉夫人,并逼着他们继续往西迁。

陈天昊打他们更是玩儿。

什么北欧海盗,高卢雄鸡,斯拉夫人,日耳曼人,都不好使。陈天昊瞄着有人烟的地方就领人过去,将对方按在地上摩擦。男的杀掉,女的变成奴隶。

就这样打了几个月,欧陆上的蛮人族群都知道有这么一个杀星降临,有的部族知道干不过,又跑不掉或者不愿意跑。于是带着族里最漂亮的女孩儿和最值钱的物件,直接向陈天赐乞求投降。

陈天赐还有个脾气。那就是不屑欺负弱者。见那些胡子拉碴,衣服褴褛的斯拉夫人,日耳曼人瞪着蓝色或绿色的眼睛,恐惧的望着他,称他为万王之王的时候,陈天赐忽然觉得这仗打的没意思。因为碰不到对手啊。

他又不是他爹陈长生,比当代人多出两千年的历史经历,知道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后来合起伙来欺负华夏人。如果陈天赐知道,按他的脾气,欧洲人妥妥会被他弄成珍稀濒危物种。

几百年后,成吉思汗和他的儿子孙子们在征服欧亚大陆的过程中,杀掉了上亿人。

要知道,当时世界上的总人口恐怕也没有几亿。

相比之下,陈天赐要比蒙古人仁慈了很多。

他从征花剌子模,灭康居开始,一路向西,追撵着匈奴人西迁的足迹,一直打到了多瑙河畔,也就是大概现在的匈牙利和奥地利那里。算起来拢共好像也就杀了百十多万人。

所以,陈天赐竟然被当地人称为仁慈的万王之王。并且心甘情愿的认他做国王。

陈天赐本来并不在意这个虚名。他想继续往西,一直打到天涯海角。但这时,他被一段爱情给击中了。

一个叫维纳斯的奥地利女孩子闯进了他的心里。

维纳斯是一个部族土王的女儿,所以也可以把她称为公主。而这个叫安德烈斯的土王是率部归降了陈天赐的。所以维也纳虽然对陈,是下等民族。但她是自由人。

陈天赐遇到维纳斯的时候,她刚满十六岁。欧洲人长得大,十六岁已经发育成熟了。

陈天赐虽然这一路上都不断俘获年轻女性做奴隶。或者被征服部落主动献上年轻女孩儿给这个来自东方的王。但陈天赐偏偏对这个维纳斯女孩儿一见钟情了。

他决定按照东方的礼仪正式娶维纳斯为妻子。

当然,华夏族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所以他停下了征伐的脚步,派人去征求父皇陈长生和母亲卓娅的意见。

另外一个原因,是他的大军经过连番征伐,也很疲惫了。需要好好休养一番。

于是,陈天赐在莱茵河畔,建筑了一座城,并取名叫维也纳。意思是送给维纳斯的礼物。

为了让自己心爱的人能够享受到高等文明。陈天赐建造维也纳城的时候,动用了很多大凉帝国的先进建筑理念和设计,驱使数千工匠和奴隶,在很短一段时间就建成了一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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