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跟胡修待在一起。
翰林也觉得低不到哪去。
出了门口。
望着还灯火通明的隔壁。
心里多少也明白,真正的卷王是不可能早睡的。
他们会明里暗里,都在卷。
本以为,加入团队,就能无忧无虑。
可梦想总是遥不可及,一定会有绊脚石在成功的道路上。
自己要想达到目标,就必须学会。
在胡修身边,做到不被重视,不被记恨,不被惦记,不被搭话。
翰林左脚犹豫再三,才踏了出去。
他深知,这一脚,将改变自己将来的命运。
待翰林出门,大门关上。
老头笑道:
“今晚又新加了位朋友,我还挺喜欢这小子的。”
林帆沉吟,不禁感慨道:
“他要么就如表现出来的那样性格,要么就是个聪明人,知道我们需要怎样性格的人才,故意表现给我们看的。”
听到自家兄弟这话,老头不禁担忧道: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打断这小子双腿?”
林帆诧异,上一句不是还称对方是朋友吗?
打断腿的提议,是想都没想就说出来啊。
不过翰林双腿,林帆还是保住了。
“不用,聪明更好,说明他明白自身的价值,这种人反倒更加忠心。”
越是聪明的人,越会明白。
一个短时间内就能拥有数百位守备队,近百只炮灰的势力,有多么恐怖。
更何况,方才在别墅外,胡修的影子士兵也听从自己命令。
这等强大的实力,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
老头点头,觉得有道理。
像自己就很聪明。
从一开始就认了这个兄弟。
瞧现在的冥钞比例,自己也算是月入上亿的富豪了。
别说叛变了,就是嫁给自家兄弟,都可以。
当然了,如果伊乞乞不愿意,自己也还是会拒绝的。
毕竟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