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lv.0的贫民窟已经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他的手下大部分都是lv.1-6、15-23岁的年轻人,这个年龄段的人恢复力和力气最大,23岁过后,底层平民就会因为过度工作一身病。
底层是很少能见到老人的,因为一般都活不到那个时候。
等级高的超凡者除外,但等级高的超凡者早就能脱离底层去更广阔的的世界了。
“贝斯老大,我这里有一些钱,大早上的您拿去买点酒喝吧。”
杰瑞对他的态度很是恭敬,不仅是因为他的等级,更因为他带来的混混群。
二十几个小混混,每个等级都不高,但都是有等级的人。杰瑞还看到了几个眼熟的混混,是一开始遇到的那些。带着浑身的酒气,一看就是被吓走后不甘心去找更多的兄弟来明抢了。
“别套近乎!你配吗?!”贝斯对杰瑞的讨好和谄媚不屑一顾,命令道,“把约翰交出来!”
杰瑞是不可能交出约翰的,他们家个孩子都在约翰手下干活,如果没有约翰,那么他们家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也没有了!
而且已经走到了这里,没有约翰的钥匙,他们根本无法进入店铺。
那么他们之前的一切都白费了!回去也没用,那些藏身之所已经废了,这群混混一定会将他们全部杀死,回家都等于自杀。
所以——
杰瑞一边点头哈腰地说着好话朝着贝斯靠近,一边将藏着的矿石尖头对准了贝斯。
“贝斯大人,请您行行好,约翰他还只是个孩子,他什么都不懂,如果他惹怒了您,那就让他好好给您备上礼物磕头道歉,您看可以吗?”
混混们大笑:“你这么为他说话,你该不是有搞寡妇的xp吧哈哈哈——”
杰瑞像是一个被污蔑的老实人,红着脸焦急地想要辩解,但又嘴笨地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撕拉——”
做成伸缩的武器很轻松地就从他的衣服里弹射出去,然后扎进了贝斯的身体里。
“跑!快点!”
杰瑞大喊着,干了一辈子矿工的手臂看着只有骨头和一层皮,但实际上非常有力量,双手用力地将贝斯捅了对穿,鲜血“噗嗤”一声喷涌了出来,鲜红的、腥臭的血溅到了杰瑞的身上,将他眼中的疯狂染得更红。
“嗤————”杰瑞抽出自制的武器后,又胆大包天地将贝斯扛着的重剑抢了过来。
“波比,拿着!”杰瑞将自己的武器丢给了也是干了一辈子矿工的老朋友老邻居,抡着重剑就朝混混们横扫过去。
混混们似乎是“顺风顺水”惯了,以往遇到的平民软弱又顺从,只会哭和哀求,像杰瑞这样上一秒还在谄媚讨好下一秒就痛下杀手的,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一下子没能反应过来,呆愣在了原地。
“给我杀!杀光他们!为死去的詹姆一家报仇啊啊啊啊——”
鲜血激发了杰瑞的凶性。
他一直是老实的,软弱的,逆来顺受的,但他有了银币。
五天就能攒下3银币。
五天!3银币!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个地方!他要活下去!他要让他的子女成为超凡者,他再也不想过这样连饭也吃不饱的日子,更不想像老朋友一样在某天下矿的时候死在矿洞里留下老婆孩子每天饿肚子。
他永远也填不饱肚子的命运眼看就要改变了,他怎么可以死在这个时候!
“给我去死!给我去死啊啊啊啊——”杰瑞脑子也只有一个念头——只要他们都死了,他们就安全了,他们的命运就有可以改变的机会了!
“去死吧渣滓!老子早就想剁了你了!”波比也红着眼,他的身边,男人们纷纷举起了武器朝着混混们攻去。
杰瑞很疯狂,所有人都很疯狂,混混们被吓坏了。
他们的等级有优势,但优势不大,连技能都不会,只是比杰瑞他们多一些属性点。
但他们只会仗着人多去抢劫、杀人,酒色掏空了他们的身体,加上早上喝了不少酒,身体都有些摇晃,根本不是这群被激发了凶性的可怜人的对手。
以杰瑞为代表的“父亲”和“哥哥”人数不多,比混混还少,但凭着疯狂和凶性,将那群混混杀得狼狈逃窜。
“别追了!停下!快回来!”女人们不懂穷寇莫追的道理,但倒下的这些尸体更重要。
尸体能卖钱,超凡者的尸体更值钱!
不过在这之前,这群混混们身上的东西要全部剥下来!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不吉利?!笑话,他们甚至没有正经的衣服,哪里敢去嫌弃混混们身上用真正的布料做出来的衣服啊!
在场这么多人,也就约翰有两件“工作服”,其他人身上穿着的都是芨芨草编的所谓“衣服”。
“啧,早知道应该要早点动手!”杰瑞的老婆翻动贝斯的口袋,只搜出了一枚金戒指和一个几乎空了的钱袋。
兽潮对底层百姓来说是天灾,但是对贝斯这样的人渣来说却是能趁火打劫的大好机会。
他们的属性比普通人高,跑得更快,而且没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