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月迟其实不想再将这通电话拨回去,她能够感觉到费利克斯的愤怒。
他当然会愤怒。
他也应该愤怒。
若是在这段关系中他一直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反倒是对她的不公平。
“怎么办,月迟,他好像很生气。”好友在她怀里哭个不停。
这里的“他”指的是她男朋友。
不,现在应该是前男友了。
男人这种物种就是天生不讲道理,自己单方面劈腿,竟然还能找到理由反过来指责对方。
——我只是犯了个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
姜月迟听完后只剩叹气,因为你没办法和他们去讲道理。
他们会破防,会跳脚,甚至还会动手。
所以她才希望能找个听话的男人当老公。
“没关系,你们已经分手了。这件事是他的错。”
“可是他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姜月迟想,应该不用怕。
她看了眼时间,从家到这边也才三十分钟的路程。
以费利克斯那辆超跑的时速,估计已经到了。
“没事的,你别担心。”她温声安抚起好友。
这句安抚是有依据的。
以费利克斯变态一般的占有欲,他是不可能让她有机会和其他男人摩擦出火花的。
她回中国的这半年,但凡她萌生出一点想恋爱的苗头,总能在种子发芽前就被连根拔了。
好友对于她这几年的改变的确刮目相看,她成熟了不少,明明出国前还是个动不动就哭的胆小鬼。可现在已经稳重到可以反过来安慰自己。
他们说话间,男人已经过来了,堪忧的穿衣品味将他的身材劣质不断放大。
六四分的比例,白切鸡一般的身形,薄薄的一片。
但长得再薄,男女的力量差异还是悬殊的。
“你他妈真的要和我分手?”他逼问。
好友红着眼睛:“是你劈腿在先!”
他表情凶狠:“你要是再敢提分手我一定捅死你!而且我他妈也和你解释了,我和那人只是朋友,她当时喝醉了,我也喝醉了。”
“对,你喝醉以后几把不小心滑进她的阴-道了!””
男人就是这样,永远都能找到各种理由为自己脱罪,最后反咬你一口。
姜月迟原本想将情绪激动的好友拉开,因为担心对方真的会动手。
可当她闻到那股熟悉的香味时,动作顿了顿。
那种类似教堂的气味,很是圣洁,并不属于这里。
四周充斥着的只有难闻的汗味和廉价的香水味。
她回头看了一眼,准确无误的在人群中找到了他。
刚看过丑陋瘦小的男人,再去看他,眼睛宛如被洗涤过一般。
一米九的男人在人群中鹤立鸡群,一身量身裁剪的深色西装,单手揣兜。
敞篷跑车一路超速开过来,头发被吹的有些凌乱,此时被随意地抓至脑后,露出那张深邃立体的脸。
浑然天成的清贵。
他和姜月迟对视,眼底看不见半点怒气,甚至还带了点居高临下的笑。很是讽刺。
很显然,他不打算过去帮忙。甚至决定看完这出戏。
男女为了感情争吵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就像是马戏团的小丑在争论谁的鼻子更红。
都是小丑,有什么好争的呢。
他的气早消了。
如果爱丽丝是来这种地方,那就完全不用担心。
他认为不赚钱的公司和路边的收费公厕没有任何区别。
那这里的人同样和纽约街头的流浪汉没有任何区别。
爱丽丝会爱上流浪汉吗?
显然不会。
她很慕强。
喜欢有钱的,喜欢长得帅的,也喜欢肌肉壮硕的。
这里的人都很滑稽,穷也穷得讲究,不管男女都精心打扮,一身假货,露出显眼的Logo。
全世界只有三块的手表,他在这里已经看到了八块。
要知道其中之一就在他的表柜里躺着。
姜月迟走过来,央求他帮忙。
他英俊的脸上露出爱莫能助的笑:“怎么帮,在这儿操-你?没带套啊。”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他装傻:“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姜月迟知道他是故意的。
他永远有办法在这场博弈中占得上风,并且很轻松。
只要他想,自己是玩不过他的。
她只能放低姿态:“我朋友那个男朋友很凶,我怕他动手,你去帮帮忙,拉开他。”
眼见她快急哭了,眼睛红红的像只可怜的小兔子。
费利克斯心疼地摸摸她的脸:“别哭啊宝贝,到时候我可以开车送你朋友去医院。跑车肯定比救护车快。”
......该死的洋鬼子。
他一定还在记恨刚才的事情。
至于最后是怎么以这种方式收场的,姜月迟觉得自己可能是喝醉了,所以记忆开始断片。
她依稀记得那个男人居然抬起手要打她,一口一个婊子。
但那巴掌没能打下来,因为半道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