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彭得胜与万宝禄有几多愁绪,宋甯等人将县城的街头逛了个遍,周茹头一次体验到了疯狂购物的乐趣。
同时,也让他们主仆几人见识到了宋甯这一位乡下妇人的购物能力有多强,比起他们这大户人家的小姐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他们刚从一家成衣店出来,宋甯除了给两个孩子一人买了一身成衣外,还另外挑了数匹不同花色和不同品质的布。
周茹同样也买了一身成衣,是宋甯亲自替她挑选与搭配,她甚是喜欢。她看着由周银周铜负责装上马车的布匹,不解地问道:“宋姐姐,你怎么买了这么多布?”看那有些花色,并不适合年轻人穿。
“我送人的。”
“送人的?”
这么多布,得送多少人啊,周茹心里疑惑,这真的是一个乡下妇人吗?她怎么觉得宋甯花起银子时,比她更像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姑娘。
本是坐人的马车,此时装了满满的都货物,周茹的东西只有较少的一部分,其余的全是宋甯今日所购买的东西。
眼见马车已经无法坐人,周茹只能吩咐周铜回府再赶一辆过来。
逛了这许久,一停下来,几人都早已饥肠辘辘,周茹提议到酒楼去用完餐再将宋甯与两个孩子送回去。出门在外,宋甯自然不会亏待了孩子们,定是要吃饱喝足才能把家回。
用完餐,周茹坚持要亲自将宋甯与孩子们送回到上塘村,才依依不舍地与宋甯告别返回县城。
木墩宝贝地抱着一个包袱回家,水生已经不知何时回到了家中,此刻正在囫囵吃着他自己动手煮好的午饭。
见到木墩回来,问道:“木墩,你上哪儿去了?你抱着啥呢?”
“婶子带我和扬扬进城了,我们去了茶楼喝茶吃点心,又去酒楼吃饭,婶子还给我买了新衣裳新鞋子。”木墩献宝似的将包袱打开,取出里面的衣裳与鞋子展示在水生面前,兴奋不已,“大哥你看。”
水生听他说了这么多,顿时觉得手里端着的饭不香了,脚上的鞋硌脚了,身上的衣裳更是寒酸的不行。
好嫉妒啊!这小子跟着婶子在酒楼吃山珍海味,而他自己却只能在家吃清汤寡水,他还没吃几口,这会儿全没胃口了。
而木墩小嘴仍在说个不停,好似有着说不完的话,回过头来却发现,自家兄长早已撂下饭碗走了。
“诶?大哥,你去哪儿啊?你不吃饭了?”
“不吃了,饱了。”
木墩看着那碗吃剩的饭出神,吃饱了吗?那饭碗里的饭根本就没吃多少
县城里,万卷书屋乃是学子们闲暇之余的聚集之地,今日恰是休沐之日,有不少学子此刻正聚在此地讨论学术。
此时,一名男子手持一张皱巴巴的纸走进来,见了掌柜的便问:“掌柜的,我有一幅字,不知你这收吗?”
男子的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一些耳朵长的学子听见了,有些好奇地走近,见男子手里那张对折起来皱皱巴巴的纸,便瞬间没了兴趣。
那么寒酸的纸上,能写出什么好字来,掌柜的虽也有些看不上,但他开门做生意,还是不好直接拒绝,只说道:“那得看写了什么。”待他看过,再挑挑毛病找个理由拒了便是。
“我识的字不多。”男子尴尬地嘿嘿直笑,将那张纸递给掌柜的,“你请看。”
掌柜的接过,漫不经心地摊开,两行狂草字体映入眼帘,像是有着坚韧不拔的生命力一般。
再细看那两行字,掌柜的收回之前的想法,因纸张的品质而断定内容,太肤浅了,这样的两行字,配上这富有生命力的字体,实在是
“妙,妙啊,太妙了,哈哈哈”掌柜的看着纸上的两行字大为赞赏,不由自主地念了出来,“好一个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先前那些不感兴趣的学子,在听见掌柜的念出这句诗句后,又折了回来。
“掌柜的,让我等也看一眼吧!”
“莫急莫急。”掌柜的生怕学子们推搡拥挤,连忙将那张纸高高举起,让学子们瞧个清楚。
“好字,好字啊!”
“好字、好诗,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当真是好诗啊!”
“看这笔势如虹,行云流水,怕不是哪位书法大家之作吧?”
那位卖字的男子见众人都挤在一起观摩讨论,险些给把他挤出去,掌柜的更是将他的存在忘的一干二净。
“那个,掌柜的。”男子不得不出声提醒,“你看,这字你收吗?”
经他一提醒,掌柜的恍然记起他的存在,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收,我出两吊钱收了,你看如何?”
男子闻言大喜过望,二话不说便同意了,他原本只是想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这真的能卖出去。两吊钱,足够他喝上几顿小酒了。
掌柜的让账房先生给男子结账,随后问道:“不知这幅字是从而得来,这两行诗又是何人所作?”他很好奇,到底是有些什么样的风骨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诗句,为了自身的清白,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男子自称在县衙大牢里当差,这幅字是他捡来的,他看写的好看,便拿出来碰碰运气看能否卖几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