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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接风(第三更求收藏)(1 / 2)


房间里,两个女孩小心翼翼地抽出了画布,发现画布里面还卷了一层双面光的油纸,保护画卷。

莎莎一看就觉得不对。“这幅画不是开始的那一幅,小朋重新画的。”

“哪里不对?”

“色彩,光线,笔触,技巧都大不一样,这个暑假,他进步好大。”

水灵欣赏着画中的美人,嬉笑着捏了她一把。“好丰满,你的怎么那么大!快脱光让我瞧瞧,是不是完全一致。”

“流氓。”莎莎也捏了她一把,然后小心翼翼护住画。“本来就有些自卑,现在越发自卑了。”

“怎么了?你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啊?”

“跟一個天才在一起,被打击习惯了。”

“怎么就是天才了!”

“那你觉得他的技巧怎么样,青年画家里面,能找出几个跟小朋相比的!他才十九岁,我都比他大三岁啊!”

“也许他就喜欢年纪比他大的,他从小就没有妈妈,缺少母爱。”

“滚,你才是老母呢!”

两人嘻嘻哈哈笑闹了一番,莎莎将画又小心翼翼卷好,塞进了画筒。“这幅画,我肯定要珍藏一辈子。”

“是不能给别人看,多少毛毛都画的清清楚楚。”

莎莎恼羞成怒,将画放进书柜,反手过来跟水灵疯了起来。“信不信我把你扒光,让小朋也给你画一幅。”

门突然被推开,雷朋钻进一个脑袋笑道:“哎呀,我求之不得。”

莎莎故意脸色一冷。“那要不要我们两个晚上都陪你,左拥右抱呢?”

雷朋得意说道:“那我更开心,反正你一个人满足不了我,哪次没有求饶?”

“你滚,小混蛋。”

雷朋听话地关上了门,两女相互一看,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女占据了书房,他只能先把衣服都收进了衣柜。

莎莎过来拉开了他。“你别管了,衣服要熨一下,还有不穿的衣服,最好用袋子套起来。”

雷朋拍了拍手。“行,你帮我收拾衣服,我去把磁带都放进书房。”

“你还会古琴?”

“嗯,技术还不错。”

实际上,前世这个时候,雷朋原本的古琴技艺并不强。

不过在他10年辞职以后,迷上了古琴,才又重新学起,练出了古琴技能。

傍晚的时候,房门被敲响,是大为下班后过来了。

大为的母亲是著名演员,导演,他毕业后也在北影工作,就住在这个小区里。

因为比雷朋大八岁,加上已经工作了,以前并没有把雷朋这个小孩子放在眼里,两个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

不过,当他看到书房里的乐器和画架,立即热情了许多,抱着一把手工吉他问道:“技术怎么样?”

雷朋笑道:“你先来一段我听听。”

他也没有推迟,爽快地试了一下音,然后弹唱了起来。

他弹的是同桌的你,这几年,这首歌很火。不,应该说,这首歌三十年都一直火。

他的技术还行,不过还算不上专业水准,只是在业余里面不错。

不过他唱的不错,有点专业水平了。

等他唱完,雷朋跟水灵都鼓掌鼓励。

接过了他递过来的吉他,雷朋在沙发上坐下,笑道:“我给你们来一曲我最喜欢的加州旅馆吧。”

厨房里忙活的莎莎也顾不上备菜了,站在了厨房门口。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雷朋只弹了一段前奏,就略过两分钟的前奏,直接进入主歌。

他的弹奏技巧娴熟,朴实无华,但是大巧若拙。

等他开口,大为立即开口跪,双手合十拜伏。

雷朋的嗓音音色很好,沧桑中略带沙哑,音质醇厚,音色丰富,让人回味悠久。

由于自小学习,他在换气,真假声转换方面,也非常厉害。

但是他也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高音不足。

他很喜欢摇滚,可是最少有一半的摇滚歌曲,他唱不起来,除非降调。

前世由于抽烟太多,四十岁就唱不出声了,最后变成了罗大佑一样的哑葫芦嗓音。

曾经他想过去做手术,可是做了声带手术,会影响他的音色,他就没有做手术。

反正又不靠唱歌讨生活……

几个人里面,只有莎莎听过他唱歌,也很喜欢听他唱歌。

水灵和大为第一次听,惊艳无比,变成了迷弟迷妹。

一曲唱完,大为夸道:“有时间带你去摇滚圈踢馆,让他们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人见识一下什么样的才是牛笔。”

雷朋笑道:“我们又不靠这个生活,就别去抢人家饭碗了。”

他哈哈一笑,扭头问莎莎:“需要帮忙吗?”

莎莎笑道:“不用,吃火锅,料已经调好了,菜和肉也都差不多了。水灵,摆桌子,准备吃饭。”

以前跟大为不熟悉,两个人差了八岁,说是校友,雷朋还没有进学校,人家都毕业了。

但是今晚单独相聚,才发现他这个人言谈举止都很不错,人帅气但不傲气,接触起来很舒服。

他现在是真的想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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