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给我代加工隹美裤袜的向以平,向厂长吗?” 向厂长得意非凡,对那几个记者道:“听见没,林总亲口承认了是她让我代加工的。” 林麦道:“我只是让你代加工,又没让你用我的招牌,你使用我的招牌可是违法的哟!” 向厂长像六月飞雪似的瞪圆了眼睛:“既然是你让我给你代加工,我用你的招牌不是天经地义吗,怎么就违约了?” 林麦见他又开始装疯卖傻,不屑和他争辩:“这些话,你留着和公安以及法院的同志说。” 她小声对身边的工商人员道:“麻烦你们去检查一下,看这家袜子厂有没有打着我的招牌,生产除了裤袜之外别的产品。” 那几个工商人员立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