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哥谭某条小巷内。
砰!
枪响声打破了夜的寂静。
一身牛仔打扮的马丁用左手支起头顶下滑的牛仔帽檐,露出他圆形眼镜下的棕色瞳孔和略显可爱的圆脸。
他右手握着一把老式左轮手枪,枪口缓缓飘出一缕白烟,火药燃烧的味道随着白烟传遍了整条小巷。
就在几秒钟之前,马丁刚刚将向他射来的一枚子弹击飞。
此刻,他面前正站着三个白人男性,他们的裸露在外的身体和肩膀都是大片大片的纹身,鼻子和嘴唇上还挂着鼻环和钉子。
马丁皱着眉头,开口问道:“上来就杀人的抢劫方式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你们就不怕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白白背上一条人命?”
“谢特,不肉!”
几个白人男操着黑人口音,挥舞着手枪,不在意的说:“错杀就错杀喽,这座鬼城市里谁身上还没有几条人命啊。这就是哥谭的游戏规则,不爽不要玩啊!”
“哥谭!”
马丁发出了无奈的叹息:“我怎么就来到了这么個鬼地方?”
穿越世界对马丁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他第一次穿越就是变成了马丁。
六岁之后天赋觉醒,每天早上之后醒来他都会换一个身份,和各路人马斗智斗勇,认识新朋友,探索新的世界。
在他十八岁生日这天,他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哥谭。
外星、海底、异世界……他没有去过的地方简直是屈指可数。
可是哥谭啊,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危险和麻烦了!
幸亏爸妈,郭莫还有罗娜他们没跟过来,不然那可就麻烦了。
马丁评价哥谭的话引起了劫匪的共鸣,他们也破口骂道:“我们踏马的也想问,自己怎么就生在了这样一个鬼地方?”
看着他们歇斯底里的样子,马丁提议道:“难得我们对哥谭的看法一致,也算是有缘分,就此分别吧!”
“当然不行。”
劫匪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们是哥谭人,就要按哥谭人的方式来办事。今天要么是你死,要么就是我们死。”
“一定要这样吗?”
马丁无奈摇头,他只是单纯不想和这群以嗑药为生的行尸走肉计较,但这些人显然对自己的能力没有明确的认知。
“你愿意掏钱,当然更好。”三个劫匪觉得眼前这个男孩怂了。
“那好吧!”
马丁无奈了,他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双手化作幻影,手中左轮喷吐出刺眼火光,照亮了这条被黑暗笼罩的小巷子。
砰,砰……
小巷子里瞬间响起五记枪声,间隔太短,就像是只开了一枪。
手里的枪被左轮子弹射飞。
三名劫匪因为为吸食药物过度而苍白的脸,变得更白了。
在手枪被击飞的瞬间,还有两个人膝盖被射穿,血液飞溅,骨头断裂,噗通一声摔在地上,抱着伤口开始哀嚎。
这就是马丁今天的身份——传奇的西部枪手!
虽然他手中左轮的性能比不上现代的自动手枪,但这些劫匪显然也不是用枪高手。
在美式居合这项技能上,他们远不如马丁这个外来户高明。
“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马丁抬头,透过帽檐,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唯一一个站着的人。
“赶紧滚蛋!”
马丁摆了摆手中打空的左轮手枪。
“你的左轮只有六颗子弹,现在都打光了吧!”
这三个劫匪脑袋虽然不聪明,但确实不怕死。
剩下的这个家伙见马丁左轮的子弹打空了,露出一口快烂光的牙齿,掏出弹簧刀就跑上来找马丁肉搏。
“唉,我讨厌这个充满了暴力和诡计的城市。”
马丁叹了口气。
随即,巷子里又响起了枪声,最后一个劫匪的两个膝盖都被打穿了。
“我可没说过我只有一把枪。”马丁握着第二把枪,语气冰冷的说道。
“我给过你们机会,是你们不珍惜。”
马丁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某个人的脑袋,命令道:
“现在,把你们身上的值钱东西都掏出来。我只要纸币和容易变现的物品。”
在死亡威胁下,三个劫匪忍着痛苦将身上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加起来一共有五百多现金,都是他们刚抢到手的,还没捂热乎就要丢了。
至于戒指珠宝什么的,虽然没地方变现,但对方掏出来,马丁还是收了起来。
马丁挥舞着绿油油的一沓钞票:“这买卖真是不错。如果你们再有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欢迎再来找我哦!”
去尼玛的,把我们当成提款机了是吧!
该死的混蛋。
看着指着自己的黑洞洞枪口,因为丢钱而雄起那么一点的劫匪又萎了下去。
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
马丁迎着他们敌视的目光,摆手说:“滚吧!”
哥谭是个残酷的地方,三个没钱没武器的毒虫,运气好,也许几天之后就会被冻死在贫民窟的街头。
运气不好,就会被黑帮抓去,摘掉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