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活下去的本能与魔物幼崽生死搏杀,供人观赏下注取乐,这类孩童,就是魔孩!
魔孩只能赢,不能输,输一把,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那斗兽场吸引了无数的有钱人前往观看,他们一掷千金,感受着肾上腺素飙升的快感。
“我以前就是魔孩,那时候的我只有九岁,我活下去的意念够强,够狠,比魔物更像野兽,就这样我连赢十场,连杀了十头魔物幼崽,这在整个斗兽场的历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
辰龙抽着烟,语气平淡的讲着自己的过往。
“很多客人靠着压我赢,挣得盆满钵满,到我第十一次上场的时候,压在我身上赌注已经达到了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
“所以这第十一场,斗兽场不会让我赢,只要我死了,斗兽场就能大挣一笔,所以在第十一场,我碰上了一头火焰哥布林幼崽。”
“那东西即便只是幼崽,皮肤上也覆盖着上百摄氏度的高温,我哪怕接触他一下都会被烫伤,更别说赤手空拳打赢了。”
“我被烫得浑身水泡,鲜血淋漓,整个斗兽场里都弥漫着我自己的肉被烤熟的味道,可那些客人却更加亢奋了,大叫着让我快点杀了那头火焰哥布林,只有我知道,我快死了,我很害怕。”
“是主人救了我。”
辰龙将烟捻灭。
“他带我离开了那个鬼地方,为我治伤,给我饭吃,教我识字。”
“我永远记得,我刚到谢家的时候,主人亲自下厨,给我煎了一盘红香肠,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东西,他还专门问我,要不要切成章鱼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