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瀛的索尼知道收购哥伦比亚公司的股权,配合自家生产的随身听、唱片机的销售。
而在传统的磁带和黑胶唱片竞争白热化之后,索尼自然是想要通过推出CD唱片机,来打开新的市场,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
这音乐唱片市场的诱惑,可比卖唱片机本身,更有吸引力。
毕竟卖唱片机是一锤子买卖,但自家卖的CD唱片机标准得到推广之后,是有利于其控股的音乐公司发行新技术标准的唱片。这样,相对于其他的音乐公司,就能通过开拓新市场,取得独有的优势。
F利浦公司通过考察刘森旗下的企业,发现他手中没有任何一家音乐相关的公司,所以,不认为刘森能在唱片市场对其产生威胁。
所以,在其公司的CD唱片机,通过了F利浦公司的技术专家的考核和论证之后,F利浦公司立即高效率的批准了跟维创公司合作项目,准备投资5000万米元,投资新建一条CD音乐播放器和光盘的生产线。
项目确定之后,刘森很快就把这个合作项目通过高层渠道,直接上报给了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