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认识他,而且惹不起他。
“隔夜的东西,也未必不是好东西。”
少年看着身旁说话的女人,看着她碗中的空空如也,嘁了一声,“你喜欢隔夜的东西?”
“隔夜的酒,总比今日新酿的酒要香些,若是隔年的酒,当然更比隔夜的要醇厚。”
“这倒是了,我也喜欢够年份的酒,够年份,才够劲儿。”
少年突然咧着嘴笑了起来,好像看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知己,
“老张,你去买一些老酒来,我要请这里所有的人都喝上一杯!”
他说话的样子,好像任何事都是理所应当的一样,好像能够被他骂是一种福气,能够为他花钱是一种荣幸,而今日的这些人能够喝到他请的酒,足够一辈子去到处炫耀。
黄金屋微微皱了下眉,他显然也是认识这个孩子的,而且对今日发生的这种事情习以为常。
他笑着看向荼蘼,颇有些无奈地叹道,“他就是天元。”
天元?
听到这个名字,荼蘼才开始抬起头仔仔细细地看着他,十天提到的天元,他们正在找的天元,面前的这个少年,实在与她想象中的那个天元出入有些大。
“你认识这些人?”荼蘼瞟了一眼天元,又用眼睛指了指那些把头埋进碗里的人。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请他们喝酒?”
“因为他们就要死了。”
天元的声音很大,他从没觉得有顾忌旁人的必要,
“人在死之前,能喝到一杯壮行酒,已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