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骑战,步战的胜算更高。
大量的伤亡,让前面的敌军开始出现混乱。
“让开,随我冲锋!”文稷看准这个时机,高呼一声,率军冲入敌军腹地。
鲁达赠与的这把长枪,那可真的是锋利无比,普通血肉之躯根本挡不住。
缺点也很明显,它只是普通镔铁材质,就算文稷多么珍惜的使用,该坏还是会坏的。
多亏这些贼人,身上基本没有甲胄,对长枪的磨损并不大。
转眼间,文稷真就杀出一条血路,所过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杀得贼人肝胆寸裂,纷纷避让。
直至看到中军,这支贼军的渠帅,亲自带着三百亲卫杀了过来。
和外面那些炮灰不同,这三百人身上都有甲胄。
只是这些甲胄有些破烂,应该是从官兵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缴获过来的。
由于缺乏技术,甚至没有去修补。
到这个时候,敌军已经基本分裂成两个部分。
他们纷纷避开先锋军,朝着中军那边杀去。
更是有一部分人,朝着后军杀过去。
或许他们印象里面,后军才是最薄弱的,最容易对付的。
结果他们来到后军,立刻就懵了,怎么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卒?
这能不傻眼么?
谁能想到前军和中军都是义勇,后军才是县兵?
就那么千来号人,县尉当场就指挥士卒,把他们给灭掉了。
上万人他对付不了,千来号和地痞流氓差不多的敌人,真就没什么好怕的。
“给我冲锋!”县尉高呼,催促中军前进。
看得出来,敌军的阵型已彻底混乱,这个时候不扩大战果,这帮家伙在这里磨叽什么?
问题人家刚成为义勇没多久的,对战场情况也缺乏判断,县尉不吩咐,他们真不知道怎么做。
好在县尉督促,他们才知道杀过去。
结果这一动,整个战阵立刻变得乱七八糟。
不能说一团散沙,只能说各自为战。
和打群架差不多,好在对方也差不多,而且士气更糟糕。
“不要管左右两侧,冲!”鲁达也意识到这点,当即带队冲杀出去。
必须要远离这帮家伙,否则非要把自己卷进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