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几天就行了。”
李牧道:“你妈呢!我听你说过,身体应该挺不错的,怎么不动动手。还有你那个弟妹,听你说也挺清闲的,怎么也不知道帮下手,就看你这个当客人的姐姐忙活?”
甘虹顿时不说话了,她能说她已经习惯了吗?这么多年,回到娘家,她就和保姆差不多,什么活都要干,什么心都要操。
别的不说,就连她弟弟使唤她也已经使唤惯了,使唤起来和家里的保姆佣人没什么区别,仿佛一切理所当然,没有说过半句感谢的话。
甘虹从来都是默默忍受,不觉得有什么。
唯有和余欢水结婚后,在余欢水面前她的地位突然拔高,仿佛成了高高在上的女皇,成了发号施令的角色,余欢水变成了在家里被使唤的团团转角色。
见甘虹有些沉默,李牧道:“好了,我也懒得多说,你自己把握吧,把在余欢水面前的劲儿拿出来。你这么鄙视看不起余欢水,别到了最后,发现自己在娘家的地位和余欢水一样。”
这句话,对甘虹刺激不小,想想自己在娘家被差遣来差遣去的模样,和在家里自己把余欢水差遣来差遣去的模样,还真有几分相似。
甘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最近这几年,她越来越讨厌余欢水,看不起他的懦弱无能,逆来顺受。如果余欢水真能支愣起来,强硬起来,哪怕家庭地位下降一点,她也是高兴的。
可惜,余欢水烂泥扶不上墙,一点都支愣不起来,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越听她的话,她也觉得反感。
没想到,嫌弃了余欢水这么多年,她也是同样的人。
她嫌弃余欢水支愣不起来,她自己在娘家何时能支愣得起来,多年养成的习惯,面对母亲和弟弟的各种使唤根本无法拒绝。
思绪翻转了半天,甘虹重重叹了口气,心情莫名有些低落,竟然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