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看看当时的物价水平,就更可知一块钱有多重要:在1961年的郑州,精粉两毛六一斤,标粉一毛七一斤,精米两毛钱一斤,小米一毛钱一斤,花生油一斤六毛九,猪肉一斤八毛四。而在
1961年的天津,牛肉价格七毛钱一斤,羊肉价格七毛六一斤。到了1965年的郑州,黄瓜每斤四分钱左右,大葱每斤六分半,1964年的天津,鲫鱼每斤四毛钱,大白米虾一斤五毛二,海蟹一斤三毛五。这些价格,就是当时全国物价的缩影。
以这物价水平看,手里拿着一块钱逛一圈,理论上真能豪气买买买。“六十年代东西便宜”的景象,也令不少年轻朋友们憧憬。但问题是,这一块钱,当时真这么好拿?
同样说一块钱的购买力,还得看看当时的工资。
以《中国统计年鉴》的记载,1960年时,中国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们,平均年工资只有528元,每月也就44元。这,都还算是当时的“高收入”家庭。浙江省档案馆的统计,1960年代临平石料厂的职工工资,也就是29元,闲林钢铁厂的工人,月工资大多在15至30元。农村的收入更低,1959年中国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才69元,之后几年增长到90元左右。
这个收入水平,即使对比看上去很“便宜”的物价,也真是不富裕。特别是在当时的农村,一块钱,更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
而且,即使是在六十年代,也并非所有的物品都
“便宜”。比如鸡蛋,1961年郑州的鸡蛋价格,就是一块一毛八一斤。比比今天确实“便宜”,但放在当时,李振恃哥俩一个星期的菜钱,还买不来一斤鸡蛋。那时鸡蛋的金贵程度,也正如作家梁晓声在其反映六十年代东北城市生活的名作《年轮》里,城里赶车老头的叹息:“我都忘了鸡蛋是圆的还是方的了”。
那个时代,就算条件比较好的家庭,能吃上一个鸡蛋,都算是绝对幸福的时刻。
工业品的价格,那时更是不菲,典型自行车。像
“永久”“凤凰”“飞鸽”等名牌自行车,价格长期保持在一百二十元以上,相当于“国企职工”三个月工资。婚礼上如果能有几辆自行车(大多是借)来接新娘,那就是乘豪车的感觉。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六十年代小伙子们骑着自行车在北京城飞跑的一幕,基本都是有钱人家的“专。
至于当时与自行车并称为“三大件”的手表与缝纫机,那自然也是价格不菲:1964年的“五一牌”全钢手表,每只零售价格70元。1965年的“上海防震表”,零售价120元。1963年一台斗卧式缝纫机的零售价格,高达140元。每一样放当时,都让人有“工资不够花”之感。谁家结婚时能把“三大件”全凑齐?那就是标准的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