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方听到顾宁这话,竟然前所未有的羡慕起来。 因为他这辈子,截止到目前为止,还从未遇到过这种志气相投的朋友。 说白了,他过去的人生里面,全部都是与书为伴。 从小开始,一直到了读大学。 或许在将来,他会多一个红颜知己,也就是他的媳妇,常娟。 不知道,他能不能在他媳妇身上,体会到顾宁和方灵鹃这种感觉。 那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不过想到这里,杨平方恶寒了下,他和他媳妇是真心相爱的,似乎不在乎这些。 * 外面。 方灵鹃领着赵叶军上了车子后,便直接问了一个地点,“你妈妈现在在哪里?” 赵叶军沉默了下,报出了一个地址,“崇文杏花胡同大杂院。” 这个地方,几乎是外地人聚集最多的一个地方。无他,房租便宜,大杂院里面一个十多平方的单间,一个月七块钱的房租。 而且,杏花胡同这一块还有一个菜市场,这菜市场几乎是全北京城,最便宜的一个菜市场了。 没有之一。 这里除了环境脏点差点,但是实在是适合普通人居住。 也适合普通人来到北京的首选落脚点。 方灵鹃听到这个地址,在心里意外了下,她身为老北京人,是最清楚这一块的地方是做什么的。 她从后视镜里面,隐晦地看了一眼赵叶军。 赵叶军一头头发乱糟糟的,这会定型过了,所以头发有点像鸡窝,再加上他之前从迪厅里面,出来的着急。 也没带个外套,竟那样只穿了一个大背心,就出来了。 坐在车里还不觉得冷,等到了地方后,下了车子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冷风一吹,吹的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快十一月的北京城,已经彻底冷了下来,路上两边的梧桐树叶子,已经落完了。 到了晚上后,温度更是降的只有七八度。 这种温度下,方灵鹃穿了一个羊绒的厚大衣,而赵叶军却只有一个薄短袖。 她忍不住咂摸了下,“你不冷?” 赵叶军强忍着冷意,牙巴骨打颤,“不冷。” 真是死鸭子嘴硬。 方灵鹃忍不住笑了,“不冷就算了,我还说车上有一件我弟弟的外套呢?” 这话一说,赵叶军倏然转头去看她,“冷。”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句话在赵叶军身上真是有了完美的体现。 或者说,是生活的压力,让他变得能屈能伸,圆滑的够可以的。不然,以他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 能够在迪厅做出一番事业来,想来,能力不够也办不到。 方灵鹃听到这,走到后备箱,打开了后,取了一件外套扔给他,“我说你,也是够可以的,这么冷的天气,连个外套都不穿。” 赵叶军叹了口气,把自己大花臂露出来给方灵鹃看。 “迪厅这种地方,没个大花臂威慑着,不少人都来找麻烦。” 他只有让自己显得凶狠,不好惹,对方才会忌惮。他在这里迪厅的日子,晚上才会安稳。 “真是怪不容易的。” 方灵鹃感慨了一句,接着,她好奇地看着对方的大花臂,“纹的,疼不疼?” 赵叶军摇头,“不是纹的。” “那是什么弄上去的?” “我去实验室自己调配的药水,涂抹的。” “最多能坚持一周,一周要清洗掉,重新再次涂抹。” 这下,方灵鹃震惊了,她忍不住抬手擦了下,“不掉色啊?” 赵叶军苦笑,“这要是掉色了,我还怎么去唬人?” “你真厉害,你如果能把这个药水的方子,拿出去卖的话,能卖不少钱。” 方灵鹃突然说道。 对于生意人来说,他们的眼睛处处都能看到赚钱的机会。 一个能纹身,却不痛,而且还不会掉色,非常逼真的法子,这个如果投放到市场上,是肯定有受众的客户群体的。 方灵鹃这话一说,赵叶军愣了下,“是吗?” 他从来没这般想过。 只能说,这就是学生,或者是学者和生意人之间的区别了。 学者他们更注重实验实操实用性,而生意人的眼睛看的是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