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他打的都是穿制服的宪兵和警察,因为他的手枪是装了消音器的,所以,连着好几个宪兵和警察倒下之后,那些冲过来的人才举枪还击。
丁力也不恋战,他蹬着车子,朝东面的马路而去,一边骑车,一边开枪,将那些就近赶过来的敌人,打得所剩无几。
活着的那些敌人心有不甘,他们一边还击,一边远远地尾随着丁力。
丁力车子骑得飞快,一个弹匣打完了之后,他退去弹匣,将枪横叼在嘴里,用右手去兜里再掏出一个来,放入枪柄内,然后用手握住枪柄在车把上一磕,将弹匣上牢,再继续射击。
沿着东边的马路骑行了一段之后,丁力向南钻进了胡同之中,就此甩掉了那些尾随着他的人。
丁力见看不见追兵了,就将枪收到腰间,一心一意地骑着车子。
在胡同之内,他也不是走着垂直的线路,他绕着圈儿地行进,目标是自己的旅馆,但不会让人知道他的确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