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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同病相怜(1 / 2)


李玉当即调整自己的心态,骑着狼王绕了个大圈,沿着那群人来的方向走去!

天星城乃天星宗所在地,实则天星城乃是在天星宗山门外建立的一座城市。

据史料记载,是先有天星宗而后有天星城。

天星城本是天星宗所在地天宇山脉,天宇峰下的一个小山村。只因天星宗在天宇峰开宗立派,各地商贾云集便形成了现在的天星城。

天星宗乃洪州大陆第二大宗门,这天星城依托天星宗而建,自也是规模庞大,气势雄伟!其城高墙厚,面积庞大。

这日在天星城的青龙门外来了一位衣衫褴褛,身材瘦弱,皮肤黝黑的青年。一条黄色的大狗,紧跟在他的身后。

来人正是历经半年追踪来到此地的李玉与那只狼王!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的身高长高了许多,再也不像一个孩子而成了真正的年轻人。

本来在出山之后,他想放了那只狼王。但一来自己没有追踪的经验,二来还需要它来治疗自己随时可能复发的皮痒的毛病。但想到自己一个凡人,如果带着一只狼招摇过市的话,一定会惊世骇俗!因而按照《百草集》中的方法配了染色剂,将那狼王本来黑的发亮的狼毛染成了土黄色,从而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王,变成了一只黄不拉几的土狗。只不过这只土狗面相更加凶恶罢了!

因天星城是为服务天星宗而建,因而这天星城便理所当然的由天星宗来管理,无论是城主还是城卫,都来自于天星宗。

当李玉领着狼王来到城门口时,见宽阔的城门内,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进出随便。四名城卫斜倚在城墙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对于进出城门的行人看都不看一眼。

李玉不由感到有些奇怪,这玄幻小说上不是说进入城市都要缴纳入城费的吗?怎么这里竟然城门大开,连关口都不设?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却是天大的好事!本来还在为入城费用而发愁,如此一来便无需费心了!

他领着狼王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出城内,刚过了翁城,便听到鼎沸的人声从城内传来!

刚一进城,李玉便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大街之上行人如织,红男绿女,摩肩接踵!大街两侧店铺林立,讨价还价之声此起彼伏。店铺之内各种商品摆满货架,可谓琳琅满目!

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势卖艺的各找空地,尽情表演,围观之人个个喜笑颜开。

李玉初入如此繁华之地,一时之间显得不知所措!这半年时间里,他虽也经过些城镇,但大多只是路过,并没有停留。但这座城市,他却不得不停留了。因为,秦、朱二人的踪迹便消失在这座城市!

如果想要查出二人的下落,那就必须要留在这里了。

但现在却是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急需解决,那便是住的问题。总不能露宿街头吧?不说那些城卫允不允许,这也不利于他打探消息啊!再说了,万一自己的老毛病复发,难道就让狼王在大街上攻击自己?那也是太过惊世骇俗了点!

正在他愁眉不展之时,却见前方一阵骚动!街上行人纷纷避让,顿时闪出一片空地来。而在那块空地的中间,倒卧着一个的瘦小的身影!

那人被一件已经分不清颜色的长袍裹住,全身上下污秽不堪!

众人远远站定,唉声叹气,指指点点,却是没有任何一人上前查看。

李玉本想事不关己,准备离开。但看到那瘦小的身影不禁鼻子一酸,想起了曾经的自己。顿时同情心大起,忍不住走到那人身边,蹲下身子,伸手在他的鼻孔处一探。发觉他呼吸尤在,忙将他抱起,掐住他的人中使劲一按!

那人终是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但眼神飘忽,显得虚弱无力!

李玉一见,便知他是因饥饿而昏迷。当即便俯身将他抱起,向着僻静之处走去!

当李玉抱起他时,那人似乎想要将李玉推开。但终究是双手绵软无力,起不到任何作用。

那围观的人群一见没了热闹可看,也便纷纷散去。虽有几人有些疑惑,但见两人皆是衣衫不整,以为是同伙,也只摇了摇头,便即离去。

李玉抱着那人穿街过巷,走入一个没人的胡同,这才停了下来。神念外探,发现无人跟踪,这才将那人靠墙放下。

遂取出一块蜂蜜与水囊一起递给了那人。那人稍作犹豫,便一把抢过蜂蜜塞入口中!遂又接过李玉递过来的水囊,仰头一阵猛灌!

李玉这才注意到,这人不但身体瘦弱,长的也是丑陋不堪!那真是嘴歪眼斜!而且皮肤蜡黄,宛如一个病夫!

李玉不由得又是一阵心酸!如此长相,即便是乞讨,怕是也没什么人愿意施舍,难怪他会如此瘦弱!

那人一块蜂蜜下肚,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直瞪瞪的看着李玉。

李玉当即微微一笑,便又取出一块蜂蜜递了过去。

两块蜂蜜下肚,那人终是有了些精神。但却仍是盯着李玉,似乎还想再要一块。

李玉对他笑着摇摇头道:

“小兄弟,不是我舍不得,实在是你现在不宜吃的太多!等你稍稍恢复,我让你吃个够!”

那人眨巴眨巴眼睛,终是将自己的目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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