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1. 书趣阁
  2. 其他类型
  3. [综武侠]越山歌
  4. 77.第 77 章 买凶
设置

77.第 77 章 买凶(1 / 2)


宋佚的全身而退着实有点出乎了江琴的意料, 作为一个武功不佳,眼力也一般的人,江琴对宋佚武功的判断其实不算太高。尽管燕南天和邀月都称赞过宋佚的武功, 但一方面燕南天很少贬低别人,大多都是以鼓励的方式面对那些向他挑战的年轻人, 江琴以为宋佚也不过是这样的人;另一方面宋佚和燕南天切磋的时候防守居多, 看起来就是被压着打的模样, 很容易让人误解为两方差距很大。

而且宋佚和江枫以及邀月可是朋友啊,燕南天顾忌到江枫的面子就不会对宋佚太过分, 而邀月,在江琴看来,邀月也不过是个女人,在个俊朗男子面前失了分寸再正常不过了。他之前从江枫处旁交侧击过了, 他和宋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宋佚打几个十二星相的小喽喽的费力, 就算这段时间有进步, 又能有多少呢?

但就算是这样,江琴也尽量做全了准备,没有因为小瞧宋佚就随便找人对付他。

大欢喜女菩萨放在江南或许名声不显, 但在苗疆,她几乎可以算作是苗疆第一高手。与邀月的胜负不清楚, 但起码是和邀月一个等级的高手,实力还犹在五毒教的前任、以及现任教主之上。这是江琴能在苗疆找到的有可能对宋佚的人里面实力最高的一个人了。

而且作为切磋场地的提供者, 他对于宋佚也算是有些了解, 他身法好,反应快,但攻击性不强, 而且非常脆,面对受伤的可能性从来都是躲避为上,甚至不惜当场喊停认输,虽然次数少,但也被江琴作为宋佚软弱无能的表现记下了。综合来看,大欢喜女菩萨的确相当克制宋佚的武功,难以破防,攻击又势大力沉,只要擦到一下估计就是个重伤。

只不过江琴实在是没有想到一向没什么攻击性,甚至切磋时剑锋都只会朝向四肢进攻,显得有些优柔寡断的宋佚竟然是个烈性子的人,面对侮辱了他的大欢喜女菩萨竟然能做出近乎活刮这种酷刑的事情来,一般人可不会想到这种办法,并且付诸实践,可以说是这个选择直接导致了大欢喜女菩萨的死亡。

他一边开始检视整件事有没有可能牵扯出他的事情,一边在心里警惕起来,这个宋佚看起来可比江枫心狠多了,是个强力的对手。

江琴插手的事情不少,但大多都是从侧面推了一把。比如他利用之前从衙役那里的得到的画像,找了个货郎把在成都府看到过这个人的事情告诉了大欢喜女菩萨的人,他没有出现在大欢喜女菩萨面前,货郎也已经被他灭了口,应该不会因为这件事暴露。

然后是利用他在江南的人脉给酒楼老板和御厨弟子牵了个线,然后以给夫人试一试江南菜合不合胃口为名,提到他们在江南常去的那家御厨的弟子到了成都,落户在了一家酒馆。宋佚每次出现基本都在吃吃喝喝,因此江琴有相当把握他会去试一试,事情也果然如他所料,宋佚当天出现在了那个酒馆。这方面由于花月奴的确因为怀孕胃口不佳,江枫和江琴都在四处找她吃的下的东西,因此破绽不大,应该不会被怀疑,怀疑也没有证据。

最后也是最容易暴露的,是他和那个前青城派弟子有过联系。他之所以会知道宋乐和出现在酒楼就是因为江琴的通知,而那个前青城派弟子不太对劲的精神状态也和江琴有关。之前他去找宋神医的时候,提到的那些治疗精神方面的药物,得知用量不对后会造成的后果,觉得很合适就给那个青城派弟子用上了。

那个青城派弟子本来作为正道人士成了邪魔外道的男宠精神上的压力就很大了,江琴偶遇他几次之后,由于江琴说话好听,又不知道他之前的事情,听他抱怨过几次后,两人的关系自然近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江琴提供一些放松的药物,说些刺激他的话还不是简简单单。这才有了钱青城派弟子去酒馆找宋佚以及抓着他不放这件事。

不过在那个前青城派弟子死后,江琴暴露的可能性就非常低了,因为他当然是偷偷和这个人联系上的,毕竟无论是他还是那个青城派弟子都不想别人知道他们认识的。江琴是不想暴露自己,青城派弟子是不想被大欢喜女菩萨的人知道后用来刺激他。江琴本来就是打算利用完就干掉他的,现在大欢喜女菩萨动了手,还省了他的事情。

这么一盘算,江琴略微放下了心,宋佚就算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也没有证据说明是他做的。不过他之前的计划失败,苗疆好像也没有什么能被他利用的势力了,而宋佚反倒是踩着大欢喜女菩萨成就了他自己的名声。看看他后来安排的事情,多么周全啊,做的甚至比江枫还要好,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针对他,那以后等他四处交友,岂不是更加难以动手了。

江琴考虑了一下如今苗疆的势力,打消了在本地找人收拾掉宋佚的想法,决定直接一点,买凶杀人。趁着宋佚还声名不显,说不定还没有那么贵,他好歹也是江家的半个管家,从江家抠出些钱还是做的到的。

而说起杀手组织,江琴记得他在江南听到过最有名气的有两个,一个是有着中原一点红的十三只手,另一个是号称有着一百零八楼的青衣楼。前者价格高,但是出手狠、信用高;而后者的势力范围要比前者大不少,价格也要低一些。

而让江琴提心吊胆的宋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