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这个词最初源自欧洲的法兰西,即 M P(Military Policeman),军事警察,拥有战斗和执法的双重权限。
戍守首都、防卫重要军事处所及政府机关,押送军事物资,审讯战俘,在大部分国家,地方警察无权管辖军人犯罪事务,处理这些事务就是宪兵的职责。
同时,对于平民的犯罪行为——通常是涉及政治或军事的犯罪行为,也归于“半军半民”性质的宪兵的管理权限。